1,正式結婚就是正式結婚。正式婚姻又稱假結婚,是指為了某種目的與另壹個人舉行婚禮或辦理合法的結婚手續,但實際上並不真正以夫妻身份生活,如通過假結婚移民,在外地工作,為了順應家人的意願與他人結婚,婚姻是名義上的;為了享受政府給予已婚人士的福利和權利,他娶了壹個異性假等。由於對婚姻的期望和要求不同,婚姻有幾種形式。比較常見的是“夫妻”保持朋友關系,平時不同居,只有在節假日或家裏需要同時“出鏡”的時候。也有像正常夫妻壹樣生活在同壹個屋檐下的人,卻可以帶伴侶回家。有的人想要孩子,“夫妻”會提前約定通過人工授精的方式生下後代。
2.同性婚姻是指男同性戀者或女同性戀者向公眾公開了自己的同性戀身份,希望找到壹些同性伴侶,獲得感情寄托,形成非法律意義上的彼此正常婚姻。也有壹些同性戀只是想以婚姻的形式告訴外界他/她是壹個“正常”的人。他們結婚的目的是為了婚禮,因為很多人歧視同性戀,但離婚的人基本不算同性戀。正式婚姻的雙方都知道,所謂的婚姻不過是對家人的善意謊言,是對世俗偏見的無奈妥協,所以有些人幹脆連結婚證都不要了,只是舉辦婚禮讓周圍的人以為自己結婚了,但法律上還是單身。
3、但是,無論形式如何。在親戚朋友面前,每個人都需要有壹個* * *家——壹套房子,還有房間裏的家具家電,這會涉及到婚前的經濟利益。雙方花的錢如何分配,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往往會成為雙方矛盾集中的地方。所以小人先來,夫妻在互助之初就要把這些問題攤開,必要時尋求法律的幫助,生成法律協議。
二、正式結婚的原因
在異性戀社會中,同性戀者往往被貼上“病態”、“不正常”、“正式婚姻中的畸形”等標簽,得不到大眾的理解和尊重。父母在得知孩子是同性戀時,往往會心碎,或尋求醫生的幫助,或訴諸暴力,或尋求其他“補救措施”,盡力改變孩子的性取向。根深蒂固的社會偏見使得大部分同性戀者不敢公開自己的身份,而是小心翼翼地扮演著異性戀者的角色。
與西方國家相比,中國的傳統婚姻文化影響很大。在這種文化中,既是社會對個人的要求,也是與個人道德密切相關的“孝”。西方國家很多同性戀選擇不結婚,但在中國,不結婚會被周圍人認為不正常,會招來很多流言蜚語。在社會和文化都不認可同性戀,強迫人們結婚的情況下,男同性戀和女同性戀能互相幫助形成正式的婚姻似乎是最好的選擇。
民法
第壹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完成時,婚姻關系成立。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第1050條結婚後,雙方登記為對方家庭成員,根據男女雙方協議,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第1051條有下列情形之壹者,婚姻無效:
(1)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系的;
(三)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