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
1.成人常用劑量
蛔蟲和蟯蟲病,壹次400毫克;
鉤蟲病、鞭毛蟲病,400mg壹次,壹日兩次,連用3天;
旋毛蟲,400mg壹次,壹日兩次,共7天;
囊蟲病,每天20mg/kg,口服3次,10天就是1個療程,壹般需要1~3個療程。治療間隔視病情而定,多為3個月;
包蟲病,每日20mg/kg,分兩次口服,療程1個月,壹般服用5個療程以上,療程間隔7~10天。
2.兒科劑量
12以下兒童劑量減半。
反作用
(1)少數病例出現口幹、乏力、嗜睡、頭暈、頭痛、惡心、上腹部不適等消化道癥狀。但都是輕度的,不需要治療就可以緩解。
(2)治療囊蟲病,尤其是腦囊蟲病時,主要與囊蟲死亡釋放外源蛋白有關,多發生在服藥後2~7天。頭痛、發燒、皮疹、肌肉疼痛、視力障礙、癲癇等。必須采取相應措施(應用腎上腺皮質激素、降低顱內壓治療、抗癲癇等)。
(3)在治療囊蟲病和包蟲病時,由於用藥量大,療程長,丙氨酸氨基轉移酶可能升高,多在停藥後逐漸恢復正常。
禁忌
(1)蛋白尿、化膿性皮炎及各種急性病患者。
(2)嚴重肝、腎、心功能不全和活動性潰瘍患者。
(3)眼球囊蟲病摘除前。
需要註意的事項
(1)蟯蟲病容易反復感染自身,治療2周後應再次治療。
(2)腦囊蟲病患者必須住院治療,以免發生意外。
(3)眼部囊蟲病,需先手術摘除蟲體,再進行藥物治療。
孕婦和哺乳期婦女用藥
孕婦和哺乳期婦女禁用。
兒童用藥
兩歲以下兒童不宜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