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型肝炎的病因
丙型肝炎病毒的特征
HCV屬於黃病毒科,基因組為單鏈正鏈RNA,容易發生變異。目前可分為6種基因型和不同亞型。按照國際通行的方法,HCV基因型用阿拉伯數字表示,基因亞型用小寫英文字母表示(如1a、2b、3c等。).基因1分布於全球,占所有HCV感染的70%以上。HCV感染宿主後,經過壹定時間,在感染者體內形成壹個具有優勢毒株的相關突變體的病毒群,稱為準種。
(HCV基因組的結構特征
HCV基因組包含壹個開放閱讀框,編碼10多個結構和非結構(ns)蛋白。NS3蛋白是壹種多功能蛋白,在氨基末端具有蛋白酶活性,在羧基末端具有解旋酶/核苷酶三磷酸活性。NS5B蛋白是壹種RNA依賴的RNA聚合酶,是HCV復制所必需的,是抗病毒治療的重要靶點。
(3)丙型肝炎病毒滅活方法
HCV對常用化學消毒劑敏感。100℃5min或60℃ 60℃ 10h,高壓蒸汽和甲醛熏蒸均可滅活病毒。
丙型肝炎流行病學
(A)丙型肝炎在世界上的流行程度
丙肝是全球性的流行病,是歐美、日本等國家終末期肝病的主要病因。據世界衛生組織統計,全球HCV感染率約為3%,估計約有6543.8+0.7億人感染HCV,每年新增丙肝病例約3.5萬例。
丙型肝炎在中國的流行程度
根據全國血清流行病學調查數據,我國普通人群抗-HCV陽性率為3.2%。各地抗-HCV陽性率不同,以長江為界,北方(3.6%)高於南方(2.9%),西南、華東、華北、西北、中南、東北分別為2.5%、2.7%、3.2%、3.3%、3.8%、4.6%。抗-HCV陽性率隨年齡增長而逐漸升高,從1年齡組的2.0%上升到50-59年齡組的3.9%。男女沒有明顯區別。HCV基因型1b和2a在我國較為常見,其中1B為主要基因型。部分地區有1a、2b、3b舉報;6型主要在香港和澳門,這種基因型在南方邊境省份也有。
丙型肝炎的傳播途徑
1.HCV主要通過血液傳播,主要包括:(1)通過輸血和血液制品傳播。在對我國65438-0993獻血者進行抗-HCV篩查後,這壹途徑得到了有效控制。但由於抗-HCV的窗口期、抗-HCV檢測試劑質量不穩定以及少數感染者不產生抗-HCV,不可能完全篩查出HCV陽性人群,大量輸血和血液透析仍有可能感染HCV。⑵通過受損皮膚和粘膜傳播。這是目前主要的傳播方式。在壹些地區,因靜脈註射毒品引起的HCV傳播占60% ~ 90%。使用非壹次性註射器和針頭、未經嚴格消毒的牙科器械、內窺鏡檢查、侵入性操作和針灸也是經皮傳播的重要途徑。壹些可能導致皮膚損傷和血液暴露的傳統醫療方法也與丙肝病毒傳播有關;* * *使用剃刀、牙刷、紋身和穿孔耳環也是丙肝病毒通過月經傳播的潛在方式。
2.性傳播:與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性交和性亂行為感染丙型肝炎病毒的風險較高。同時,患有其他性傳播疾病的人,尤其是感染了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的人,感染HCV的風險更高。
3.母嬰傳播:抗-HCV陽性母親向新生兒傳播HCV的風險為2%,如果母親在分娩時HCV RNA陽性,傳播風險可高達4% ~ 7%;當艾滋病毒感染發生時,傳播的風險增加到20%。HCV病毒的高載量可能會增加傳播的風險。
部分HCV感染者的傳播途徑不明。接吻、擁抱、打噴嚏、咳嗽、食物、飲水、使用餐具和水杯以及無皮膚損傷的接觸等血液接觸壹般不會傳播HCV。
丙型肝炎的自然史
HCV暴露後1 ~ 3周外周血可檢測到HCV RNA。然而,當急性HCV感染出現臨床癥狀時,僅有50% ~ 70%的患者抗-HCV陽性,約90%的患者在3個月後抗-HCV陽性。
HCV感染後,6個月未清除病毒血癥者為慢性感染,丙肝慢性化率為50% ~ 85%。感染後二十年,兒童和青年女性肝硬化發病率為2% ~ 94%;因輸血感染的中年人占20% ~ 30%;壹般人群為10% ~ 15%。40歲以下人群和女性HCV感染的自發清除率較高;感染HCV時年齡超過40歲的人,男性以及感染HIV導致免疫功能低下的人,都可以促進疾病的進展。乙肝病毒(HBV)感染、酒精中毒(50g/d以上)、非酒精性脂肪肝(NASH)、肝臟鐵負荷高、血吸蟲感染、肝毒性藥物和環境汙染引起的有毒物質也可促進疾病進展。
HCV相關HCC在感染30年後的發病率為1% ~ 3%,主要發生在肝硬化和進行性肝纖維化患者中。壹旦發展為肝硬化,HCC的年發病率為65438±0% ~ 7%。上述促進丙型肝炎和糖尿病進展的因素可促進HCC的發生。丙肝患者輸血後HCC的發生率相對較高。肝硬化和HCC患者的生活質量下降。
肝硬化和HCC是慢性丙型肝炎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其中失代償期肝硬化最為重要。有報道稱,壹旦發生肝硬化,10年存活率約為80%,在發生失代償的情況下,10年存活率僅為25%。HCC;幹擾素(IFNα)治療後完全緩解的患者(包括完全緩解後復發者);發病率較低,但無反應者中HCC的發病率較高。
丙型肝炎病毒傳播的預防
丙型肝炎疫苗預防
目前還沒有有效的疫苗預防丙肝。
(2)嚴格篩選獻血者。
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推進無償獻血。通過檢測血清抗-HCV和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對獻血者進行嚴格篩選。應發展HCV抗原的檢測方法,提高窗感染的檢出率。
(3)預防經皮和粘膜傳播
提倡安全註射。牙科器械、內窺鏡等醫療器械要嚴格消毒。醫務人員在接觸病人的血液和體液時應戴手套。對靜脈吸毒人員進行心理咨詢和安全教育,勸其戒毒。不要使用剃刀和牙科器械等。理發用具、穿孔、紋身都要嚴格消毒。
預防性傳播
有性亂史者要定期檢查,加強管理。建議HCV感染者在性交時使用避孕套。青少年應該接受正確的性教育。
(5)預防母嬰傳播
對於HCV RNA陽性的孕婦,應避免羊膜腔穿刺,盡可能縮短分娩時間,保證胎盤的完整性,減少新生兒接觸母體血液的機會。
丙型肝炎的臨床診斷
(壹)急性丙型肝炎的診斷
1.流行病學史:輸血史、使用血液制品史或明確的HCV暴露史。輸血後急性丙肝潛伏期為2 ~ 16周(平均7周),散發性急性丙肝潛伏期有待研究。
2.臨床表現:全身無力,食欲不振,反胃,右季肋痛等。,少數伴有低熱和輕度肝腫大,部分患者可有脾腫大,少數患者可有黃疸。部分患者無明顯癥狀,表現為隱性感染。
3.實驗室檢查:ALT輕中度升高,抗-HCV HCV RNA陽性。HCV RNA往往在ALT恢復正常前轉陰,但也有ALT恢復正常,HCV RNA持續陽性的情況。
以上1+2+3或2+3均可診斷。
(2)慢性丙型肝炎的診斷
1.診斷依據:HCV感染6個月以上,或發病日期不明,無肝炎病史,但肝臟組織病理學符合慢性肝炎,或根據癥狀、體征、實驗室及影像學結果綜合分析可確診。
2.病變的判定:病變的判定參照中華醫學會感染與寄生蟲學分會和肝病學分會共同修訂的《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Xi安,2000)中肝臟炎癥和纖維化分級分期診斷標準。單獨的HCV感染很少引起重型肝炎,當HCV與HIV、HBV和其他病毒重疊、飲酒過量或使用肝毒性藥物時,它可以發展成重型肝炎。HCV感染引起的重型肝炎的臨床表現與其他嗜肝病毒引起的重型肝炎基本相同,可表現為急性、亞急性和慢性病程。
3.慢性丙型肝炎的肝外表現:肝外臨床表現或綜合征可能由機體異常免疫反應引起,包括類風濕性關節炎、幹燥性結膜炎、扁平苔蘚、腎小球腎炎、混合性冷球蛋白血癥、B細胞淋巴瘤和遲發性皮膚卟啉癥。
4.肝硬化和HCC:慢性HCV感染最嚴重的結果是由進行性肝纖維化引起的肝硬化和HCC。
5.混合感染:HCV與其他病毒的重疊和混合感染統稱為混合感染。HCV與HBV或HIV混合感染在中國更為常見。
6.肝移植術後丙肝感染復發:肝移植術後丙肝常復發,其病程進展明顯快於免疫功能正常的患者。移植的肝臟壹旦出現肝硬化,發生並發癥的風險會高於免疫功能正常的肝硬化患者。肝移植術後丙肝復發與HCV RNA水平及移植後免疫抑制程度有關。
丙型肝炎的實驗室診斷
(1)血清的生化檢測
ALT和AST水平可以反映肝細胞損傷的程度,但ALT和AST水平與HCV感染引起的肝臟炎癥程度和疾病嚴重程度不壹定平行。急性丙肝患者ALT、AST水平普遍較低,但部分較高。急性丙肝患者血清白蛋白、凝血酶原活性、膽堿酯酶活性下降較少,但在病程較長的慢性肝炎、肝硬化或重型肝炎患者可明顯下降,下降程度與病情嚴重程度成正比。
在慢性丙肝患者中,約30%的ALT水平正常,約40%的ALT水平低於正常值2倍的上限。雖然這些患者大多只有輕度肝損傷,但部分患者可發展為肝硬化。ALT水平的下降是抗病毒治療反應的重要指標之壹。凝血酶原時間可作為慢性丙型肝炎患者病情進展的監測指標,但至今沒有壹個或壹組血清學標誌物能準確對肝纖維化進行分期。
(2)抗-HCV檢測
抗-HCV酶免疫測定法適用於高危人群的篩查,也可用於HCV感染者的初篩。但抗-HCV轉陰與否不能作為抗病毒療效的指標。第三代EIA法檢測丙肝患者的敏感性和特異性可達99%,無需使用RIBA進行驗證。但部分透析、免疫缺陷、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可能出現抗-HCV假陽性,因此HCV RNA檢測有助於確認這些患者是否感染HCV。
(3)丙型肝炎病毒RNA檢測
急性HCV感染時,血漿或血清中病毒基因組水平可達105 ~ 107拷貝/ml。在慢性HCV感染患者中,HCVRNA水平在不同個體間差異很大,範圍為5×104 ~ 5×106拷貝/ml,但同壹患者血液中HCV RNA水平相對穩定。
1.HCV RNA定性檢測:抗-HCV陽性HCV持續性感染需要通過HCV RNA定性檢測來確診。HCV RNA定性檢測的特異性在98%以上。只要病毒壹次陽性就可以確診HCV感染,但壹次不能完全排除HCV感染,要反復檢查。
2.HCV RNA的定量檢測:定量聚合酶鏈反應(qPCR)、分支DNA(bDNA)、實時熒光定量PCR都可以檢測HCV RNA病毒載量。國外HCV RNA定量檢測試劑盒有PCR擴增Cobas V2.0、SuperQuant、LCx HCV RNA定量分析等。,但是廣泛使用bDNA的Versant HCVRNA 2.0和3.0定量分析。國內實時熒光定量PCR方法已經獲得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SFDA)的正式批準。HCV RNA的不同定量檢測方法可以用兩種方式表示:拷貝/ml和IU/ml。在進行轉換時,應采用不同檢測方法的轉換公式。比如羅氏公司Cobas V2.0的IU/ml與美國國家遺傳研究所SuperQuant的拷貝數/ml的換算公式為:IU/ml=0.854×拷貝數/ml+0.538。
HCV病毒載量與疾病的嚴重程度和進展沒有絕對的相關性,但可以作為評價抗病毒療效的觀察指標。在HCV RNA檢測中,要註意可能出現假陽性和假陰性結果。
(4) HCV基因分型
HCV RNA的基因分型方法很多,西蒙茲等1 ~ 6基因分型方法是目前國內外抗病毒療效評價中應用最廣泛的方法。HCV RNA基因分型結果有助於判斷治療難度,制定抗病毒治療的個體化方案。
丙型肝炎的病理診斷
病理檢查對於丙型肝炎的診斷、衡量炎癥和纖維化程度、評價藥物療效、判斷預後非常重要。急性丙型肝炎可出現小葉間炎癥和類似於甲型、乙型肝炎的匯管區各種病變,但也可觀察到其他組織學特征,如:(1)單核細胞增多癥樣病變。即單核細胞滲入肝竇,形成珠子;⑵肝細胞大囊泡脂肪變性;(3)膽管損傷伴有匯管區大量淋巴細胞浸潤,甚至淋巴濾泡形成。膽管細胞破壞,葉間膽管數量減少,與自身免疫性肝炎相似。⑷常見的界面炎癥。
慢性丙型肝炎肝組織中常可見匯管區淋巴濾泡形成、膽管損傷、小葉肝細胞脂肪變性、小葉內枯否細胞或淋巴細胞聚集,這些特征性組織學表現對慢性丙型肝炎的診斷有壹定的參考價值..
肝組織炎癥程度的分級和纖維化程度的分期診斷可參照《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中的病理診斷標準。對於科學研究或評價治療藥物的療效,可根據不同需要選擇國內外各種半定量評分方法。
抗病毒治療的目的和藥物
抗病毒治療的目的
抗病毒治療的目的是消除或持續抑制體內的HCV,從而改善或減輕肝損傷,防止進展為肝硬化、肝衰竭或HCC,提高患者的生活質量。
(2)抗病毒治療的有效藥物
幹擾素(IFN)α是壹種有效的抗HCV藥物,包括普通IFNα、復方IFN和PEG-IFN α。後者是交聯在IFNα分子上的無活性、無毒性的PEG分子,延緩了註射後IFNα的吸收和體內清除,半衰期長,每周1劑後仍可維持有效血藥濃度。復合IFN 9μg相當於普通IFNα 3MU。PEG-IFNα聯合利巴韋林是目前最有效的抗病毒治療方法,其次是普通IFNα或IFNα與利巴韋林聯合,均優於單用IFNα。國外最新臨床試驗表明,皮下註射PEG-IFN α-2A (1.80μ g)或PEG-IFNα-2b (1.5μg/kg)聯合利巴韋林治療48周,療效相近,持續病毒學應答(SVR)率可達54% ~ 56%。IFNα (3MU)肌肉註射聯合利巴韋林治療48周的SVR率略低,為44% ~ 47%。PEG-IFNα-2a或普通IFNα治療48周後,SVR率分別僅為25% ~ 39%和12% ~ 19%。國內臨床試驗結果顯示,PEG-IFN α-2A (180μ g)治療慢性丙型肝炎24周的總SVR率為41.5%,其中基因1的患者為35.4%,無基因1的患者為66.7%。因此,如果沒有利巴韋林的禁忌癥,應采用聯合治療。
抗病毒治療的適應癥
只有確診為血清HCV RNA陽性的丙肝患者才需要抗病毒治療。
(壹)丙型肝炎患者的壹般治療
1.急性丙肝:IFNα治療可顯著降低急性丙肝的慢性化率,因此,如果HCV RNA陽性,應開始抗病毒治療。急性丙肝治療目前尚無統壹方案,建議隔日給予普通IFNα 3MU、1肌肉或皮下註射,共24周,同時服用利巴韋林800 ~ 10。
2.慢性丙型肝炎:(ALT或AST持續或反復升高,或肝組織學有明顯炎性壞死(G≥2)或中度以上纖維化(S≥2)者,易發展為肝硬化,應積極治療。ALT正常的患者大多肝臟病變較輕,是否治療應根據肝活檢病理結果決定。有明顯纖維化者(S2、S3),無論炎癥和壞死程度如何,都應給予抗病毒治療;對於輕度炎性壞死,無明顯纖維化的患者(S0,S1),可暫不給予治療,但應每3 ~ 6個月檢測壹次肝功能。⑶ ALT水平不是預測患者對IFNα反應的重要指標。過去有報道,ALT正常的丙肝患者用普通IFNα治療效果不明顯,不提倡用IFNα治療。但最近研究發現,用PEG-IFNα-2a聯合利巴韋林治療ALT正常的丙肝患者,其病毒學應答率與ALT升高的丙肝患者相似。因此,只要HCV RNA陽性,ALT正常或輕度升高的丙肝患者都可以治療,但需要積累更多的病例進行進壹步的臨床研究。
3.丙型肝炎肝硬化:(1)代償性肝硬化(Child-Pugh A級)患者雖然耐受性和治療效果有所下降,但建議在密切觀察下給予抗病毒治療。⑵失代償期肝硬化患者很難耐受IFNα治療的不良反應,能承受者應進行肝移植。
4.肝移植後丙肝復發:HCV相關肝硬化或HCC患者肝移植後HCV感染復發率高。IFNα治療對這類患者有效,但可能促進移植肝的排斥反應,抗病毒治療可在有經驗的專科醫生指導和密切觀察下進行。
(2)特殊丙型肝炎患者的治療
1.兒童和老年人:治療兒童慢性丙型肝炎的經驗不充分。初步臨床研究結果表明,IFNα單藥治療的SVR率似乎高於成人,且藥物耐受性更好。原則上,65歲或70歲以上的老年患者也應接受抗病毒治療,但他們對治療的耐受性壹般較差。因此,應綜合衡量患者的年齡、藥物耐受性、並發癥(如高血壓、冠心病等。)和患者意願來決定是否給予抗病毒治療。
2.酒精中毒和藥物成癮:慢性酒精中毒和藥物成癮可能促進HCV復制,加重肝臟損害,從而加速肝硬化甚至HCC的發展。由於酒精和藥物依賴者對抗病毒治療的依從性、耐受性和SVR率較低,因此在丙肝治療中需要同時戒酒和戒毒。
3.HBV或艾滋病毒感染:HBV感染會加速慢性丙型肝炎向肝硬化或HCC的進展。對於HCV RNA陽性/HBV DNA陰性的患者,應先進行抗HCV治療;對於兩種病毒均有活躍復制的患者,建議先用IFNα加利巴韋林清除HCV,治療後HBV DNA持續陽性者可給予抗HBV治療。這類患者的治療需要進壹步研究,以確定最佳治療方案。
HIV感染還可加速慢性丙型肝炎的進展,抗HCV治療主要取決於CD4+細胞計數和肝組織纖維化分期。如果免疫功能正常,並且沒有立即進行高效抗逆轉錄病毒治療(HAART)的指征,則應首先治療HCV感染。正在接受HAART治療並患有S2或S3肝纖維化的患者應同時接受抗HCV治療。但是,應特別註意利巴韋林和抗HIV核苷類似物相互作用的可能性,包括乳酸酸中毒。對於嚴重免疫抑制的患者(CD4+陽性淋巴細胞
4.慢性腎功能衰竭:對於未接受透析的慢性丙型肝炎伴腎功能衰竭患者,不宜進行抗病毒治療。接受過透析且組織病理學無肝硬化的患者(尤其是準備腎移植的患者)可以單用IFNα治療(註意透析後給藥)。由於腎功能不全患者可出現嚴重溶血,壹般不使用利巴韋林聯合治療。
抗病毒治療反應的類型及影響因素
抗病毒治療反應的類型
根據觀察到的指標,可分為生化反應、病毒學反應和組織學反應。
1.生化反應:ALT、AST恢復正常。
2.病毒學應答:(1)早期病毒學應答(EVR):治療12周後血清HCV RNA定性檢測陰性(或定量檢測低於最低檢測限),或定量檢測降低2個log水平以上。早期EVR患者很容易獲得SVR,而非EVR患者很難獲得SVR,因此EVR可以作為預測SVR的指標。(2)治療結束時的病毒學應答(ETVR):即治療結束時HCV RNA定性檢測為陰性(或定量檢測低於最低檢測限);(3) SVR:即治療後至少24周,HCV RNA定性檢測為陰性(或定量檢測低於最低檢測限);(4)無應答(NR):指從未獲得EVR、ETVR和SVR的人。(5)復發:是指治療結束時定性檢測HCV RNA為陰性(或定量檢測低於最低檢測限),但停藥後HCV RNA又轉為陽性;(6)治療期間突破:治療期間HCV RNA載量下降或轉陰,但停藥前HCV RNA載量上升或轉陽。
3.組織學反應:指肝臟組織病理學中炎癥壞死和纖維化的改善情況,可采用國內外常用的肝組織分級(炎癥壞死程度)、分期(纖維化程度)或半定量評分系統進行評價。
(二)抗病毒治療反應的影響因素
慢性丙型肝炎抗病毒療效的反應受多種因素影響,以下因素有利於獲得SVR: (1) HCV基因型2和3;(2)病毒水平
慢性丙型肝炎的治療
治療前,應進行HCV RNA基因分型(1和非1)和血液中HCV RNA定量,以確定抗病毒治療的療程和利巴韋林的劑量。
(壹)丙型肝炎病毒RNA基因為1型,或(和)丙型肝炎病毒RNA定量≥2×106拷貝/毫升,可選擇下列方案之壹:
1.PEG-IFN α聯合利巴韋林治療方案:PEG-IFNα-2a 180μg,每周皮下註射1次,聯合口服利巴韋林1 000mg/d,12周檢測HCV RNA:(1兩個對數水平,則考慮停藥;(2)如果HCV RNA定性檢測為陰性,或低於定量方法的最低檢測限,繼續治療48周;(3)如果HCV RNA沒有轉陰,而是下降了≥2個對數級,則繼續治療24周。如果24周HCVRNA轉陰,可繼續治療至48周;如果24周後沒有轉陰,就停藥觀察。
2.普通IFNα聯合利巴韋林治療方案:IFNα3mu ~ 5mu,隔日肌肉或皮下註射1次,聯合口服利巴韋林1000mg/d,建議治療48周。
3.不能耐受利巴韋林不良反應者的治療方案:普通IFNα、復方IFN或PEG-IFN均可單獨使用,方法同上。
(2) HCV RNA基因是非1型,或(和)HCV RNA定量
1.PEG-IFN α聯合利巴韋林治療方案:PEG-IFNα-2a 180μg,每周皮下註射1次,聯合利巴韋林800mg/d,共24周。
2.普通IFNα聯合利巴韋林治療方案:IFNα 3MU肌肉或皮下註射,每周3次,利巴韋林聯合800 ~ 1000mg/d,24 ~ 48周。
3.不能耐受利巴韋林不良反應者的治療方案:普通IFNα或PEG-IFNα可單獨使用。
註:(1)國外文獻報道每周皮下註射PEG-IFNα-2B(1.0 ~ 1.5μg/kg)和PEG-IFNα-2a(180μg)1次,聯合口服利巴韋林48周。(2)使用普通IFNα療法時,有的人使用所謂的“誘導療法”,即每天肌肉註射IFNα3 mu ~ 5 mu,持續15 ~ 30d,然後改為每周3次。國外研究表明,患者對該方案的耐受性降低,能否提高療效尚不確定;(3)利巴韋林的劑量參考值:重量>;85kg,1200mg/d;/d;1000mg/d;/d為65 ~ 85kg;& lt65kg,800 mg/d .文獻報道利巴韋林的有效劑量為>:10.6mg/kg體重。
(3)對治療後復發或無反應的患者的治療。
對於首次接受IFNα單藥治療後復發的患者,再次接受PEG-IFNα-2a或普通IFNα聯合利巴韋林治療可獲得更高的SVR率(47%,60%)。對首次單用IFNα無效的患者,用普通IFNα或PEG-IFNα-2a聯合利巴韋林治療時,SVR率較低(分別為12% ~ 15%和34% ~ 40%)。對於首次應用普通IFNα和利巴韋林聯合治療後無反應或復發的患者,可嘗試PEG-IFNα-2a聯合利巴韋林治療。
抗病毒治療的不良反應及其處理方法
(壹)幹擾素α的主要不良反應
是流感樣綜合征、骨髓抑制、精神障礙、甲狀腺疾病、厭食、體重減輕、腹瀉、皮疹、脫發、註射部位無菌性炎癥。
1.流感樣綜合征:以發熱、寒戰、頭痛、肌肉酸痛、疲勞等為特征。睡前可註射IFNα,或與IFNα同時服用非甾體類抗炎鎮痛藥物,緩解流感樣癥狀。隨著療程的進展,此類癥狀逐漸減輕或消失。
2.骨髓抑制:壹過性骨髓抑制主要表現為外周血白細胞減少和血小板減少。如中性粒細胞絕對數≤≤≤0.75×109/L/L,血小板< 50×109/L,應減少IFNα的劑量;1 ~ 2周後復檢。如果恢復了,就逐漸增加到原來的數額。如粒細胞絕對數≤≤≤0.50×109/L/L,血小板< 30×109/L,應停藥。中性粒細胞明顯減少的患者可用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或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治療。
3.精神障礙:可表現為抑郁、偏執、嚴重焦慮和精神病。其中,抑郁是IFNα治療過程中常見的不良反應,癥狀可從易怒到嚴重抑郁。因此,在使用IFNα前應評估患者的精神狀態,並在治療期間密切觀察患者。抗抑郁藥可以減輕這種不良反應。對於癥狀嚴重者,應及時停用IFNα。
4.IFN α可誘導自身抗體的產生,包括抗甲狀腺抗體、抗核抗體和抗胰島素抗體。大多數情況下,沒有明顯的臨床表現。有些患者可能患有甲狀腺疾病(甲狀腺功能減退或甲狀腺功能亢進)、糖尿病、血小板減少癥、溶血性貧血、銀屑病、白斑、類風濕性關節炎和系統性紅斑狼瘡樣綜合征等。嚴重者應停藥。
5.其他罕見的不良反應:包括腎損害(間質性腎炎、腎病綜合征和急性腎衰竭等。)、心血管並發癥(心律失常、缺血性心臟病和心肌病等。)、視網膜病變、聽力下降和間質性肺炎等。出現上述反應時,應停止治療。
(二)利巴韋林的主要不良反應
利巴韋林的主要不良反應是溶血和致畸。
1.及時發現溶血性貧血:應定期做血液學檢查,包括血紅蛋白、紅細胞計數、網織紅細胞計數。腎功能不全可引起嚴重溶血,應禁用利巴韋林。當Hb降至≤100g/L時,應減量;當Hb≤80g/L時,應停藥。
2.致畸作用:男女患者在治療期間和停藥後6個月內均應采取避孕措施。
3.其他不良反應:利巴韋林還可引起惡心、皮膚幹燥、瘙癢、咳嗽和高尿酸血癥。
丙型肝炎患者的監測和隨訪
(1)接受抗病毒治療的患者的隨訪監測
1.治療前監測項目:治療前應檢測肝腎功能、血常規、甲狀腺功能、血糖、尿常規。開始治療後的第壹個月,每周要查1次血常規,然後每月查1次,直到6個月,然後每3個月查1次。
2.生化檢測:治療期間每月檢測ALT,治療後6個月內每兩個月檢測1次。即使丙肝沒有清除,也要定期查ALT。
3.病毒學檢查:HCV RNA在治療3個月後確定;還應在治療結束時和治療後6個月檢測HCV RNA。
4.不良反應的監測:所有患者應在治療期間每6個月以及治療後每3-6個月檢測壹次甲狀腺功能。如果治療前甲狀腺功能異常,應每月檢測甲狀腺功能。對於老年患者,治療前應做心電圖檢查和心功能判斷。應定期評估精神狀態,特別是對有明顯抑郁和自殺傾向的患者,應給予停藥和嚴密保護。
(2)對無治療適應癥或禁忌癥,不願接受抗病毒治療的患者進行隨訪。
1.肝活檢:如果沒有或只有輕微損傷,肝病進展的可能性很小,但應該還是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