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殺父。
2.殺死母親。
3.殺阿羅漢:殺達到阿羅漢境界的僧人。
4、出佛身血:傷佛至出血。現在佛不在了,就是帶著惡意和仇恨去破壞佛、佛、菩薩、大阿羅漢等聖賢的塑像。
5.與僧破和:指散布謠言,挑動是非,在壹個修行道場或團體內引起紛爭,最終導致修行道場或團體分崩離析。
6、食眾僧:貪盜食家之物。
7.佛的物品:隨意使用供奉給佛的物品。
8.破戒和尚:教唆、教唆和尚破戒。
9.幹幹凈凈的行為:違反比丘尼。
10,壹種解釋:指的是沒有善根的人,也就是我們壹般說的心中充滿邪惡,思想對應的是惡知和十惡。這樣的人是壹種解釋。他的思想和言論都沒有邪惡,所以他沒有善根。
11.違反國家制定的法規,如同十惡不赦,應該受到年終、斬首、絞刑、槍決等罪行的懲罰。這些幽靈罪犯在經歷了之前寺廟地獄的種種磨難之後,被送到了這個寺廟(第九寺廟)接受懲罰。
12,放火燒屋,破壞他人財產和生活。
13.建立迷惑他人的思想、理論、方法或團體組織,或制造使人迷幻或控制他人意識的毒品,如苯丙胺、嗎啡、大麻、毒藥、搖頭丸、可卡因、海洛因、鴉片等。
14,專門做流產的人。
15.專門引誘青年男女犯罪,傷害未成年青少年身心,或者強奸未成年少女的。
16,繪制色情圖片和書籍,拍攝色情電影和視頻,擾亂人們清潔的心靈;結果學者無心研究,修行者失去慈悲心;導致別人生病,大家對正確的倫理感到不安。
17,提煉對社會有害的違禁藥物,如:各種使人喪失聽力、語言能力、自制力的毒藥或墮胎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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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聽到了這個玉歷章節。
若斬板毀稿,焚黨安息。不傳巫術者,免其勞。他們將被移交給第十大廳,向死者分發人道。
如果妳聽到這壹段玉歷,
那些仍然犯這種事件的人。在第二個寺廟受苦之後,他們去這個寺廟接受額外的懲罰。他們增加了死刑。他們用空心銅柱捆住手腳。大火燃燒了他們的心靈。在小監獄裏受了那麽多刑之後,又掉進了阿比監獄。刀子刺穿了他們的心臟。他們漸漸陷入了監獄的底層。他們遭受了無盡的痛苦。直到受害者的家族生意恢復。它們都被扔給了另壹個人..
如果這個世界沒有犯下如此邪惡的目的,
而他願意四月初八在王朔齋戒許願[九堂生日等於天王生日],或者在春天購買淫書邪術,或者用錢傳這種玉歷,示之以勸之。竈神在臨終時,額頭上寫著“追求”二字。從三堂到本堂,如果還有其他罪行,考試分數會輕壹些。如果他有錢,他會願意對縱火犯嚴加搜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