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市中心系統正常按月繳納公積金並申請公積金貸款,貸款本息尚未還清的職工。
2.借款人辦理還貸業務時,繳存單位和個人住房公積金應當按月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
3.住房公積金賬戶累計余額大於住房公積金貸款月還款額的12倍。
4.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未被凍結或擔保。
5.借款人正常還款6個月(含)以上,且未連續3次逾期或兩年內累計6次以上。
6.擔保方式為房產抵押、出售單位定期擔保加房產抵押、擔保公司定期擔保加房產抵押的,可以辦理還貸業務。擔保方式為自然人階段性擔保加房產抵押的,轉為房產抵押後才能辦理還貸業務。
擴展數據:
辦理流程:借款人預約(預填)-受理網點受理(審批、名下房產查詢、征信查詢)-通知過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取得抵押證明並通知貸款人-銀行放款。
辦理時限:貸款申請材料齊全,審核時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符合貸款發放條件的,自受理機構收到不動產登記證書之日起,貸款發放時限不得超過5個工作日。
參考資料:
上海住房公積金網-個人住房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