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內蒙古呼和浩特市、錫林郭勒市、烏海市、赤峰市、新疆烏魯木齊市、巴州市居住過的人員,應主動配合集中隔離醫學觀察7天。曾在甘肅蘭州、慶陽、武威生活過的人員,要主動做好3天的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再進行4天的居家健康監測。有西藏拉薩居住史者,應主動配合家中健康監測3天,在此期間進行兩次核酸檢測。在四川、貴州、重慶、廣西、山西等地居住過的,應主動配合“落地檢查”,每1天進行壹次1核酸檢測。從其他省份和重點疫情相關省份其他地區返回雲南的人員,應積極配合“落地檢查”,每隔1天進行壹次1核酸檢測。有西雙版納居住史的人員,不再執行3天手持風帆居家健康監測、2次核酸檢測的要求,按照常態化防控區域管理。
市民進入公共場所應堅持佩戴口罩的標準,保持社交距離,註意個人衛生。如有發熱、咳嗽、咽痛等癥狀,應及時到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途中做好個人防護,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