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我國《生產黨的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壹)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主刑(含緩刑)的;萊陽頭條
(二)單處或者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萊陽頭條
(三)因過失犯罪被依法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不含三年)的。跳來羊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