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執業藥師的定義:
執業藥師是負責提供藥物知識和藥學服務的專業人員。藥師負責檢查醫生開出的幾種藥物之間是否存在藥物相互作用,並根據患者的病歷和醫生的診斷,為患者建議最合適的劑型和劑量。
2.執業藥師的職責:
執業藥師負責執業範圍內的藥品質量監督管理,參與藥品全面質量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實施,參與單位內部違規行為的處理。
執業藥師負責處方的審核和調配,提供用藥咨詢和信息,指導合理用藥,開展治療藥物監測、藥物療效評價等臨床藥學工作。
3.執業藥師資格考試:
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壹大綱、統壹命題、統壹組織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辦壹次。國家醫藥產品管理局負責組織制定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建立考試題庫,組織試題審查,提出考試合格標準。
報考執業藥師的條件及註意事項:
1.報考執業藥師的條件:
(1)具有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工作滿5年。
(2)取得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工作滿3年。
(3)取得藥學或中藥學或研究生班第二學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工作滿1年。
2.註意事項:
(1)報名時上傳的電子照片將用於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和證書查詢驗證系統。考生要慎重選擇。
(2)報名信息網上核實原則上需要24小時。考生在註冊前壹定要預留足夠的時間,提前完成用戶註冊和學歷學位信息補充,避免漏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