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出口報關所需文件:
1.貨物到達海關監管區域後,裝貨前24小時,客戶應準備好海關要求的單證向海關申報。
2.必備單據:清單、單據、合同、核銷單、報關委托書、船公司提單等單項單據。
3 .根據海關稅則中規定的單據。(如通關單、出口許可證等。)
4.如果有出口手冊,需要提供報關手冊。
三。出口檢驗所需的文件:
1.客戶應在報關日期前三天準備好所需文件,並向檢驗檢疫局申報。提供的文件包括:提單、合同、驗貨委托書、工廠驗貨單、紙箱裝箱單等文件。
2.如果出口到美國、澳大利亞、加拿大、歐盟等國家的貨物需要進行熏蒸或熱處理,客戶提供的文件包括:清單、票據、合同、委托檢驗書。如果熏蒸產品是木制品,還需要工廠檢查表格。
3.對於需要熏蒸或熱處理的產品,客戶應在報關前兩天將貨物交付到指定的堆場或港區進行熏蒸。(熏蒸需要24小時)
第四,出口報關單正式向海關申報。出口需要繳納稅費的,應當及時繳納稅費。
第五,海關現場查驗單證結束。貨物單證放行後,貨主應當在海關規定的時間內將貨物運至海關監管區域驗放。如需驗貨,報關行應及時聯系海關驗貨,驗貨後需根據船公司印章指定鉛封。如不需查驗,應及時放行貨物,並按通關時間將裝貨清單送至港區裝運。
6.貨物出口時,船公司會將出口艙單數據發送給海關。海關收到數據後,報關行會在海關數據通關後及時在海關打印退稅核銷單。
七、出口通關結束。客戶需要及時支付報關報檢代理費。
進出口:國家(地區)之間的貿易是進口和出口的結合。
各種業務的程序壹般可以分為三個階段:交易談判、合同履行、交割。
1.在交易談判階段,壹是進口商開出必要的條件,向出口商詢價或通過中間人表達購買意向,讓相關的“供應商”或“出口商”與他聯系,或由出口商直接與進口商聯系;然後出口商向進口商報價,進口商還價,雙方同意“接受”報價,然後交易完成。雙方完成銷售條款的約定,換函或簽訂合同,完成銷售手續。
2.在合同履行階段,進口商的工作是申請進口許可證、進口簽證、開立信用證、在FOB交貨條件下洽談船舶(訂艙)以及FOB或C & ampf和交易的其他條件,例如水保險;出口商的工作是準備貨物,並用C & ampf或CIF術語談判泊位,CIF術語包括海運保險、出口簽字、商品檢驗和報關。
3.在交貨階段,出口商應根據信用證的規定。準備裝運單據並在信用證規定的時間內向指定銀行收取貨款,或要求銀行收取貨款(付款交單、承兌交單);進口商應準備交貨文件,準備交貨報關單,辦理公證檢驗等事宜。
導入:
1.客戶向我公司提供到貨通知、正本提單或電放保函、換單費、THC費,我公司為客戶換進口提單。
第二,準備進口報關所需的文件
1.必要文件:清單、單據、合同壹式兩份、報關報檢委托書壹份。
2.從歐盟、美國、韓國和日本進口的貨物,木質包裝箱需提供熱處理證明或植物檢疫證明,非木質包裝箱需提供非木質包裝。
3.關稅規定的文件(如進口許可證、機電證、重要工業品合格證)。
4.有減免稅手冊,提供減免稅證明手冊。
3.進口報關後,如果海關需要審核價格,客戶需要提供相關價格證明。如信用證、保險單、原始單據、招標文件以及海關要求的其他文件。
海關打印稅單後,客戶需要在7個工作日內繳稅。超過期限的,海關將按日加收滯納金。
5.清關後,客戶應及時支付清關和檢查的代理費。
貨物必須在到達香港後14天內向海關申報。逾期超過三個月的,海關按無主貨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