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偏方大全网 - 藥品查詢 - 潮州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招生政策解讀

潮州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招生政策解讀

目錄

第壹章 總則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六章 入學體檢標準

第七章 新生報到與復查

第八章 收費標準

第九章 學生資助政策

第十章 咨詢、招生工作的監督與投訴

第十壹章 附 則

第壹章 總則

第壹條 為保證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雙方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規、國務院和廣東省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全面落實《教育部關於進壹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9號)的要求。9號)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二中招生工作按照 "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程序公開、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的原則進行,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名稱:潮汕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國家代碼:10965

第五條:學校地址:揭陽市普寧市大學路1號;郵政編碼:515343

第五條:學校地址:揭陽市普寧市大學路1號:515343

第六條:學歷:

第七條:辦學性質:民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辦學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 畢業、結業證書: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並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成績合格,取得規定學分,符合畢(結)業條件者,發給結業證書。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成績合格,取得規定學分,符合畢(結)業條件者,發給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並報廣東省教育廳電子註冊。頒發證書的學校名稱:證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退學學生視情況發給肄業證書或書面學習證明。

第三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十壹條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學校教師、學生和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廣東省招生委員會關於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的各項招生政策、並負責制定學校的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專業招生計劃,組織管理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和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十二條 招生辦公室是學校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招生章程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招生日常事務。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和有關考試命題的規定,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第十三條 學校成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考試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招生錄取期間要成立信訪小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和社會各界的來信、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錄取計劃

第十四條 學校錄取批次為專科批次。

第十五條 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相關要求以生源所在省份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

第十六條 學校電子商務專業與中山大學新華學院電子商務專業聯合開展 "三二分段專升本協同育人項目"。"三二分段升學協同育人項目 "實驗班通過廣東省夏季普通高考招生,與我校其他專業同批錄取,單獨代碼招生,單獨編班。根據五年制人才培養方案的要求,試點專業實驗班學生完成三年高職學業,考核合格,達到相關條件和要求,取得學校畢業證書。通過轉段選拔考核的實驗班學生,進入中山大學(南京信息工程大學)試點班學習兩年,符合相關條件和要求的,頒發中山大學(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普通本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非實驗班學生不得轉入實驗班學習。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學校遵循教育部規定的 "學校負責、招辦監督 "的錄取體制,嚴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招生政策和規定、並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依據,從德、智、體、心理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學業成績。為基本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在省(區、市)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上,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按文理科分類錄取。

第十九條 在廣東省,報考我校普通專科層次的普通專業,文科考生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物理、化學、生物三門科目的考試,理科考生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三門科目的考試,且每門科目均須達到等級,其中至少壹門科目須達到 "C "級及以上。C 等及以上。具體要求以廣東省招生錄取文件為準。

第二十條 在實行平行誌願的省(區、市),我校可根據省級招生辦公室公布的平行誌願投檔規則和生源情況確定招生計劃和調檔比例。

第二十壹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中,統考成績達到同批次最低分數線,符合我校投檔要求的,依據考生成績、專業誌願以及我校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二條:文理科專業級差劃分時,根據各省(區、市)投檔規則,實行 "分數優先 "原則,按考生投檔總分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先安排排名靠前的考生第壹專業誌願,如專業額滿,再逐壹核對該生後續專業誌願。在考生總分排名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考過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二十三條 考生所填報的專業誌願均未被錄取,服從專業調劑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調劑到符合相關專業要求的缺額專業;不服從調劑或服從調劑但不符合缺額專業要求的,予以退檔。

第二十四條 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五條 加分或照顧錄取政策,在各省執行,由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加分項目和分值。加分適用於投檔和專業定級。符合國家和省(區、市)招生辦公布的優惠條件的考生,我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考生學業水平成績的要求,按各省(區、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二十六條 我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殘疾考生生活能自理,符合報考專業要求,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可正常錄取。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中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的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復查不符合身體要求或不適宜入學的,不予錄取。對體檢不符合要求或不適合錄取專業的,按照學籍管理有關規定,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學籍。

第七章 新生註冊與復查

第二十八條 參加我校夏季高考被錄取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繳納學費並註冊,逾期不辦理者,按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二十九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要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在招生、考試過程中有舞弊等違紀行為者,按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第八章 收費標準

第三十條 我校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的有關要求執行。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取消我省民辦高校和民辦中職學校收費備案及住宿費審批有關問題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6〕657號)的有關要求執行。657).

電子商務、商務英語、食品檢測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會計、建築室內設計專業學費13800元/生? 學年;藥品質量與安全、物流管理、旅遊管理、動漫制作技術、軟件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模具設計與制作、服裝設計與工藝、建築工程管理、工程造價、幼兒發展與健康管理專業學費12800元/生?學年;工商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市場營銷、財務管理、金融管理學費10800元/生? 學年;住宿費1400元/生? 學年。

第九章 學生資助政策

第三十壹條 (1)設有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 學年)、國家勵誌獎學金(5000元/人? 學年)、國家助學金(2000-4000元/人? 學年)和國家助學貸款(最高8000元/人? 學年)。

(2)廣東潮州海外聯誼會在學校設立 "廣東潮州海外聯誼會優秀學生獎學金"。每學年獎勵優秀學生壹等獎學金2名,8000元/人;二等獎學金10名,5000元/人;三等獎學金84名,1000元/人,合計15萬元。

(3)我省援鄂抗疫醫務人員子女,免三年學費。

(4)對我省援疆醫務人員子女,每年減免學費2000元。

(5)對 "建檔立卡 "貧困新生補助生活費3000元,分三年發放。

(6)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投訴

第三十二條 招生工作的監督與投訴

紀律監督投訴受理部門:學校紀委辦公室

聯系人:巴兆仁

:巴兆仁

監督電話:0663-2290809

傳遞傳真:0663-2290588

電子郵箱:

藝術與設計學院372932717@qq.com

第三十三條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663-2290558 2290588

傳真:0663-2290588

電子郵箱:csxyzsb@21cn.com

學校網站:/

招生網站:/zsb

第十壹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經學校校長辦公會討論審議通過,適用於學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專業招生,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經潮汕職業技術學院授權,由潮汕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如與國家和省(區)的規定不壹致,以國家和省(區)的規定為準。

  • 上一篇:芽莊和柬埔寨旅遊指南 芽莊壹日遊
  • 下一篇:夢見忘了帶物理書。
  • copyright 2024偏方大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