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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子的內篇、外篇、雜篇有什麽區別?

《莊子》內外雜篇的分類標準

隋唐以後,《莊子》分為內、外、雜篇。“全靠郭本”,漸漸固定下來。那麽,這種劃分是基於什麽標準呢?換句話說,內、外、雜篇有什麽區別?這已成為學者們討論和爭論的問題,尤其是《莊子》的註釋者。

最早回答這個問題的是唐代的程,他在《莊子註》的序言中寫道:

對內講原則,對外講作為。事情雖顯而易見,卻不可理喻;理智是微妙的,它不是明顯的;要想先說得通,就要把內幕標在前面。裏面的故事很深刻,不要在故事之外設置目錄,比如“無憂無慮”“整齊的東西”。從外到內,以文章第壹個字為標題,“平行蹄”之類的。顯然,程提出了以標題的有無和內容的深淺來劃分和區分內文與外文、雜文的標準。長期以來,許多學者壹直認可並使用這壹標準,如宋代羅綿道說。“文章都是先命名的,但文章不喜歡這樣;外篇和雜篇都是以文章的首字命名的。報道內幕就夠了,外面的故事和雜七雜八的故事就不夠了。”(《南華真經·隨書·易行》)明代盧長庚也說:“內篇七篇,莊子有題,說人生道德,內聖外王備;外章標有‘先’字,再縮小,蓋翼內章,盡其所能。”馮友蘭還主張“秦漢以後流傳的莊學論文,都是有書名和書名的,編纂《莊子》的人把有書名的分為壹類,沒有書名的分為壹類。”(《莊子·內外雜文分野標準》,《燕京學刊》第20期)

以有無標題作為區分《莊子》內篇與外篇、雜篇的標準,必須有這樣壹個前提:內篇七篇的標題都是《莊子》作者寫的。這樣,編輯和校對人員就可以相應地將其歸類為“內部文章”。但是,從以上分析來看,這是絕對難以成立的。

以內容的深度來劃分內文與外文、雜文的標準也受到了其他學者的質疑和批判。比如宋代林說:“這篇文章(雜文《庚桑初》)和內篇有什麽區別,或者說外篇粗內篇精,這是不對的!”明末清初的王夫之也認為“雜文語言含蓄,士取其精華,市井文章有趣。”(莊子·謝雜篇)的確,以內容的深度來區分內篇與外篇、雜篇是非常困難的。這個標準本身是很難確定和相對的。《莊子》的註釋者不時發現,外來雜文中的許多篇、章、句,在思想內容的深度和廣度上,絕不次於內部。如庚認為外國文章《北遊》是“妙在教,奇在貌”。對於讀華南的人來說,西遊記是最願意的。”(《南華賦北遊》)也被贊譽為另壹篇《駢文》和《壹個莊子》,其目的就在這裏。(華南真鏡府墨片木)。陳深評論外國文章《秋水》說:“《莊子》壹書中有學究、荒誕派、憤懣之人,文字不平。唯此文博大精辟,前無所作,而儒家自始未聞。”(《莊子·秋水》)楊慎稱贊《列禦口》篇,說“工巧而知者為上”是“數韻絕倫,非其他士子所及”(《莊子·謝》)。王夫之在《庚桑初》中對“移是”壹章進行了評論。“在這壹點上,我已經盡了最大努力來幫助西藏...而莊子之學皆在此”,我認為“這篇文章揭示了莊子的目的”(《莊子·謝庚·桑初》)。等壹下。但不難發現,內部分和外部分,雜部分,在境界和神韻上確實是有壹些區別的。總的來說,內篇基本上表現了思想崇高而不艱深,語言自然而不精心修飾,名物簡單而不奇特復雜;而這些都只是在國外和雜七雜八的文章中或多或少的片段、章節、段落中才有。

宋代以前,學者們普遍認為《莊子》成書於周代,但對《莊子》編選者劃分內容的標準卻有不同看法。宋代以後,由於蘇軾的《莊子宗祠》被壹個特殊的、實際上不正確的角度——“莊子幫孔子”——質疑《莊子》四雜《盜足》、《漁父》、《讓王》、《蹇碩》是否為莊子所作,學者們開始從名制、語言等方面提出質疑。內篇是莊子寫的,外雜篇是莊子寫的。同時,這壹觀點也作為劃分和區分《莊子》內部與外部、雜部的新標準——作者之異。由此可以得出結論,明代的許多學者明確形成了這種觀點。如曰:“竊意,但其內部為莊之書,二十六篇為外雜或弟子所述,故附之。”朱德之曰:“外篇、雜篇或《莊子》中有所耳聞者,尤二所戴之‘李’非壹人所寫。”焦紅說:“內篇非莊生所能寫,外篇雜篇必遭後人侵。”(《屍佼·畢成》)等等。清代王夫之、姚鼐等人也持此觀點。王夫之說得最清楚:“外書不是莊子的,是莊子裏的學者。我想介紹壹下,但是看到了就抓不住了。”(《莊子·解外篇》)這種觀點被很多人所圍繞,有其淵源,所以近年來的學者都將其視為傳統觀點。

當代學者根據不同的作者來劃分和判斷《莊子》內篇與外篇、文章與雜文的區別。主要有三種相反的觀點:

多數學者繼承傳統觀點,認為《莊子》七篇為莊子所作,《外篇雜篇》為其弟子所述。最具代表性的是高亭。《莊子新註》開篇就提出了六個證明,此外還有三個總是被傳統觀點所用,但總是顯得無力的論證,他還引用了《莊子》中提到的,但發生在莊子死後的三個事實:“田成子十二世曾有齊國”(《臨邊》)這個論證明顯強於傳統的論證。

與大多數學者的觀點相反,這是任的意見。石人認為《莊子》七篇是漢初莊子寫的,《外雜篇》是莊子寫的,只能代表莊子的思想。他的論點的基礎可以概括為三點:第壹,根據荀子和司馬遷看到的。司馬遷在《莊子·史記·列傳》中列舉的題名,如漁父、盜足肢等,都是外來的雜文。荀子批評莊子“藏於天而不知人”,指他只看天道、天地、天道、天命等外國文章。第二,根據莊子的內容。外雜篇以文首字為標題,保留古例;裏面部分有問題,時間上應該比外面部分晚。第三,根據思想反映時代。內篇思想悲觀厭世,是代表奴隸主階級的“晚莊派”,在新興強大的封建帝國面前發出令人不寒而栗的吶喊。應該說,石人的論點是非常脆弱的。他的第壹個基礎的不足是他沒有足夠重視。司馬遷特意引用《漁父》等文章的標題,目的是強調莊子思想有“鄙夷孔子”的壹面,屬於黃老陣營。在漢初儒道之爭的學術理論背景下,這樣來展現莊子思想的中心或重心,是相當自然的。司馬遷無意認為其他所有的文章都不是莊子寫的,因為只有這三篇,永遠不能算“十萬字以上”。荀子對莊子“藏於天而不知人”的批判極其準確深刻。但這絕不是因為荀子只看到了天、天地、天道的稱號。主要內容屬於啟蒙觀念的外篇(荀子主政時,《莊子》中是否有此標題存疑),但因為荀子看到它在《莊子》中壹直響著。變奏是壹種主張超越人為世俗負擔,回歸原初自由的人生哲學主題,而這種哲學主題恰恰是後世學者歸類為“內篇”的七篇文本中最明顯、最強烈、最壹致的。

比如《逍遙遊》中的“除了自己沒有別人,聖人無名”;《齊物論》中的“天地與我共存,萬物與我為壹”;《養生主》“倚天,因為是自然”;《人間世》中的“住在房子裏,卻不在自己身上”;《德崇賦》中的“知行而安”、“常因性而不健”;師父的“不以心捐道,不助天道”,“遊於不能進化而存在之物”;“英皇”是“順物自然不允私”,“盡我所能靠天而不知”,等等。石人的第二個錯誤是,他沒有估計到先秦諸子著作的寫作和編纂往往不在同壹個時代,也就是說,接文章、擬書名、題名的作者和編者往往不是同壹個人。所以不能通過編輯的意圖來判斷作者的思想,也不能簡單籠統的通過標題的壹些特征來判斷作品的寫作時間。石人第三個論點的弱點在於其狹隘性。悲觀主義,無論是作為壹種社會思潮,還是作為壹種心理情境,都不是某個階級、某個時代所獨有的,而是任何時代、任何階層的人在壹定的社會環境和情境中都有可能存在。認為《莊子》中悲觀厭世的思想必然只存在於沒落的奴隸主階級;奴隸主階級這種沒落情緒的釋放只能是在漢初,這些觀點很難讓人相信。

與上述兩種觀點相反的,是周的觀點。周回到了宋以前更為古老的傳統立場,對《莊子》的《外雜篇》沒有懷疑,認為《莊子》的《內》、《外雜篇》都是莊周寫的。當然,周的論證是建立在壹個新的基礎上的,那就是對宋以後引起學者們懷疑和反對的內外篇和雜文的差異和不壹致提出了壹個非常符合邏輯的解釋:外雜文是莊子的早期作品,內篇是莊子的後期作品。周為自己的論點提出了兩個論據:壹是題目的特點。外雜篇的標題是文章的第壹個字,內篇的標題是大概意思,是年表的證明。第二,思想特點。洋雜文基調激烈,受其他學派理論影響,思想體系尚未形成,是年輕時代的表現;消極、悲觀、平靜、和諧的內篇是他晚年的特點,充滿了憂患和自成壹體的思想。周的論證在邏輯上是無懈可擊的。先秦典籍的書名可能確實經歷了幾個階段:無題、首字為題、大意為題;人的心理和思想在青年和老年確實表現出不同的特點。但是,事實比邏輯更有說服力。

《莊子》中至少有兩個事實不能滿足甚至否定周的邏輯推論:壹是沒有可信的依據證明《莊子》是莊子自己編、分、改名的;更何況那些籠統的文章標題並不能概括文章的內容,還包含著莊子本人未必有的思想?其次,沒有強有力的理由解釋為什麽莊子早期著作的《外國雜文》中有只存在於莊子死後那個時代的事件、名物、語言。因此,周用《莊子》個人思想的發展過程來說明《莊子》之外、《雜文》與《莊子》之內的區別。雖然在抽象邏輯上可行,但在具體事實確認上不可行。但是,用《莊子》內篇與外雜篇的差異來解釋先秦時期莊學的演變過程,不僅合乎邏輯,而且符合事實。這是我們下面要討論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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