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轉讓門面的營業執照,可以變更經營者的名稱。營業執照經營者變更流程如下:
1.轉讓協議。
2.新經營者與房東簽訂的租賃合同,作為營業執照標的租賃的,不需要新的租賃合同。
3.轉讓方和受讓方的身份證原件。
4.新經營者的免冠證件照片。
5.到工商所填寫企業變更申請表。
6.工商所受理核查後換發新的營業執照。
營業執照是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簡稱,是企業或組織依法取得經營資格的證明。營業執照的登記項目有: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或者轉讓。
法律依據:
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申請個體工商戶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壹)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營業場所證明;
(四)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