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有限責任公司的登記股東壹般限定為兩人以上五十人以下;壹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股東限於自然人股東或法人股東出資人;
2.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不得低於公司註冊資本的20%,也不得低於公司法定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全額支付;壹般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三萬元;壹人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萬元,必須壹次繳足,不能分期繳足。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