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計劃:
教學管理。高校要單獨設班,每個班不超過50人。招生開始前,試點院校根據部隊士官崗位提出的培養需求,商定培養計劃,設置專業課程,做好教學準備;學員在高校學習期間,由軍訓指導機構在高校指導教學,促進教用對接。高校所在的縣級兵役機關協助高校做好培養對象的日常管理和軍政訓練工作。
淘汰。定向培養對象入伍後1個月內,由省征兵辦指導高校組織身體復檢和政治復檢。不符合入伍條件的,取消定向培養資格,由高校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在校學習期間,培養對象因身體原因不適合入伍的,大學將根據情況調劑到其他班級;因個人原因未完成學校課程,考試不合格,或拒絕入伍,經教育無效,因違反校規校紀受到處分,或觸犯法律的,按所在高校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畢業典禮。實習合格並符合相關院校畢業條件者,準予畢業。畢業時不回高校,高校直接辦理畢業相關手續。實習不合格不稱職的,撤銷檔案中的入伍材料,退回原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