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投資養老項目為名非法集資。壹些機構或企業以投資、加盟、入股健康養老基地為名,通過銷售虛構的養老公寓或長期租用養老床位,出售養老公寓使用權,通過返本銷售、售後回租、約定回購、承諾高息、私募基金等方式非法集資。
按照《預防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對非法集資者和集資者將嚴肅追究法律責任,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請老年人及其家人提高警惕,增強風險防範和識別意識,自覺遠離非法集資,防止利益受損。如發現涉嫌犯罪線索,可積極向有關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