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混凝土設備基礎在《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4-2011)中明確規定,重要構件、柱、梁的強度達到設計強度後,方可拆除模板。對於大體積混凝土的養護,應根據氣候條件和施工技術方案采取溫控措施。
3.混凝土澆水養護時間:對於摻用矽酸鹽水泥、普通矽酸鹽水泥或礦渣矽酸鹽水泥的混凝土,不得少於7d;對於摻有緩凝外加劑或有抗滲要求的混凝土,不應低於14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