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借鑒地方高端職業技術人才培養經驗,招收士官,依托高職院校定向培養技能復雜、培養周期長的軍民通用士官。前2.5學年所有課程由高校負責,按需招兵指導教學;最後0.5學年是入伍實習期,由部隊負責。實習結束後,大學會辦理畢業手續。
定向培養士官(原名定向士官)是指依托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為部隊培養後備士官。招收培養士官是依托國家教育資源選拔培養士官的重要途徑,是推進士官現代化的重要舉措。士官定向培養為期3年,畢業後獲得大專學歷。
定向培養士官的培養模式;
定向培養院校應單獨設班,每班不得超過50人;士官定向培養結束後1個月內,定向培養院校組織身體復查;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定向培養資格,按定向培養院校普通本地生調劑到其他班級。
完成入伍訓練的士官準予畢業,畢業時不再返回定向培養院校。由招收部隊通知定向培養院校直接辦理相關畢業手續。士官定向培養已修完規定課程,修滿規定學分。定向培養大學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結合上半年部隊征兵工作組織體檢和政治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