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醫保可以給家屬用嗎?
可以建立鄭州醫保互助賬戶,供家庭使用。
7月1起,鄭州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可以“家庭互助”啦!
對於參保職工(含靈活就業人員),更多的門診費用可由醫保報銷,個人賬戶也可由父母、配偶、子女家屬使用。
在具體措施上,個人賬戶中家庭成員之間的互助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第壹,以前是自用的。現在,個人、配偶、子女、父母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可以用個人賬戶支付。
第二,在定點藥店,只有個人才能買到目錄內的藥品。現在,配偶、子女、父母等家庭成員可以用職工醫保個人賬戶支付藥品、醫療器械和醫用耗材費用。
第三,個人賬戶可以用於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的個人繳費,也可以用於職工參加大額補充保險的個人繳費,這是三個方面的拓寬。
需要註意的是:
1,居民與員工、員工與員工的綁定是1與1的關系。現有綁定的人員關系解除後,才能綁定家庭中的其他人員。
2.兩個有戶口綁定的人必須在同壹個統籌地區正常參保。
3.個人賬戶無法支付的範圍是指基本醫療保險不覆蓋的費用,如公共衛生費用、身體健康或醫療保健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