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餐飲服務、棋牌、茶館服務、預包裝食品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後方可經營);停車服務;展覽服務;工藝品銷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物業管理。
上述範圍內法律法規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審批,但未審批前不得經營。除依法必須經批準的項目外,允許其憑營業執照依法獨立開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