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PRC)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與崗位的身體條件相適應;
4.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初級崗位報考人員年齡在40周歲以下(10月26日以後出生,1980、165438),高級崗位報考人員年齡在50周歲以下(10月26日以後出生,1970、165438);
6.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和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的人員不得報考,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學歷作為報考條件。有工作單位的人員和定向委托培養的應屆畢業生,必須征得工作單位或定向委托培養單位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