嶧山石刻是秦時印制的摩崖石刻,又稱嶧山石刻、嶧山碑、嶧山銘、嶧山石刻、嶧山碑、嶧山銘。它分為兩部分,前半部分(開頭)
後半部(“聖旨”)刻於秦二世元年(前209年),由李斯傳世。屬於小篆書法作品,與“泰山石刻”、“瑯琊石刻”、“會稽石刻”合稱。石刻原在山東省鄒縣沂山蜀門,南北朝時毀。現存的宋代石刻在安碑林,元代石刻在鄒城博物館。
《嶧山刻石》前半部刻有144字,歌頌秦始皇的正義戰爭和統壹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給人民帶來的好處;?後半部分刻了79個字,記錄了李斯陪秦二世出巡時,寫信要求秦始皇立即在石頭旁刻聖旨的情況。
書法上,筆畫簡潔統壹,藏鋒後移,邊角呈弧形,無筆延伸;對稱與平衡,也強調對稱的變化;規章制度井然有序,有節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