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的博士生,試用期內享受管理崗位七級職員相應工資待遇;試用期滿後,考核合格者,等級以上,享受管理崗位六級職員相應工資待遇。具有全國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的配偶,可根據原工作單位性質安置在我市。
招收的研究生在試用期內享受管理崗位八級職員相應工資待遇;試用期滿後,考核合格且在檔次以上者,享受管理崗位七級職員相應工資待遇。
招收的海外博士生、碩士生按國內相應層次研究生標準對待。
2.生活條件。符合鄭州市現行人才政策相關條件的博士生、碩士生、本科生,經註冊和辦理就業手續後,分別享受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三年生活補貼。
3.住房待遇。在新密工作期間未擁有住房的,博士生享受無限期免租房(不超過120平方米),碩士生享受五年免租房(不超過100平方米),本科生(海歸)享受三年免租房(不超過80平方米)。在我市首次購房並符合相關政策的,分別給予20萬元、654.38+萬元、5萬元的購房補貼。
4.政治待遇。此次招聘人才直接納入我市優秀年輕幹部管理。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科級領導職務可以適時安排。
5.其他治療。本次錄用的職工享受子女入學、醫療服務、落戶安置、教育培訓等服務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