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服務有限公司經營範圍:壹般項目:養老服務(社區養老服務);康復輔助器具適配服務;保健服務(非醫療);壹流醫療器械的銷售;二類醫療器械銷售;建築陶瓷產品的銷售;建築裝飾材料的銷售;潔具銷售;家居用品銷售;衛生用品和壹次性醫療用品的銷售;日用口罩(非醫用)銷售;智能家居消費設備銷售;廚具、潔具及日用品零售;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和技術推廣。非營利性福利機構需要民政部門辦理,營利性福利機構需要辦理工商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五條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和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公司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不容侵犯。
第七條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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