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和繼續工作保證的模板和豁免協議都是關於這些內容的:
1.懷孕期間身體不適,需要經常請假的,自願離職。
2.懷孕期間任何工作上的身體異常都與公司無關,後果由自己承擔。
3.能接受公司安排的所有工作,包括加班和夜班。
孕婦應該知道,公司寫的這種保障或者免責協議是沒有法律效力的,所以如果公司要求,直接拒絕也是可以的。關於孕婦上班的國家法律法規包括:
1.女職工懷孕期間,用人單位不得終止、辭退或者降低其工資。
2.不得安排女職工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
3.不得安排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