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試科目順序:
小學:第壹科是綜合素質,第二科是教育教學知識和能力。
初高中:科目1為綜合素質;科目二是教育知識與能力;科目三是學科知識和教學能力。
3、教師資格考試申請表:
(壹)在進入考試前,要仔細查看和閱讀考試公告(各省筆試公告壹般在進入考試前兩三周左右發布),確定自己是否符合進入考試的條件。
(2)在考試通知規定的網上報名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
(三)考試機構對考生報考信息進行審核。部分省份實行網上審核,考生提交信息後只需等待人工後臺審核;部分省份實行現場審核,考生需攜帶相應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
4.教師資格證需要學習筆試和面試,還有普通話。筆試主要包括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學科知識與能力。面試過程分為結構化面試、試講、答辯三部分。
5、教育基礎知識和能力需要學習教育學、心理學、教育心理學等知識點;綜合素質主要考察文化素養、時事政治、綜合知識能力等。
6.教師資格證要求的普通話水平不得低於B級..
(壹)按照普通話水平測試標準,中小學、幼兒園和校外教育單位教師、教師資格證考生和師範畢業生的普通話水平不低於二級(不低於80分),其中語文教師不低於二級(不低於87分)。
(2)其他學科教師不低於B級(不低於80分),高等院校教師和公務員不低於A級(不低於70分),其中現代漢語教師不低於A級(不低於87分),普通話語音教師不低於1級(不低於9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