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混凝土澆築完成後,表面收漿後應盡快養護,新澆的暴露在大氣中的混凝土表面應及時澆水或用濕麻袋、濕棉氈覆蓋養護。如果條件允許,應盡量采用蓄水或灑水養護。
(2)對於水膠比低於0的混凝土。45和粉煤灰摻量大的混凝土,澆築大面積構件時應盡量減少暴露工作面,澆築後應立即用塑料薄膜嚴密覆蓋暴露工作面,待終凝後可揭去薄膜澆水養護。
(3)在混凝土澆築後的抹灰和抹平過程中,嚴禁向混凝土表面灑水,並應防止過度操作影響表面混凝土的質量。
(4)混凝土的澆築溫度應根據氣溫進行調整,炎熱氣候時不應高於氣溫且不超過30℃,低溫時應低於12℃。在施工和養護過程中,實測關鍵斷面的中點溫度和距表面約5 cm的表面溫度,實施嚴格的溫度控制。
(5)當環境空氣溫度比正在養護的混凝土表面溫度低20℃以上時,混凝土表面必須覆蓋保溫材料以降低降溫速度。現澆混凝土應有足夠的保濕養護時間。
(6)當結構接觸流動的地表水或地下水時,應采取防水措施,保證混凝土在澆築後7 d內不被水沖刷。
(7)除了考慮拆模時的混凝土強度外,拆模時的混凝土溫度不能過高,以免與空氣接觸冷卻過快而開裂,此時也不允許澆冷水養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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