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前提是納稅人的父母年滿60周歲,或者是贍養符合年齡條件的祖父母,且子女已經去世。
在這個前提下,我們再來看分配的問題。
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扣除。
如果妳是非獨生子女,妳應該和妳的兄弟姐妹分享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分攤方式包括由被贍養人平均分攤或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但每人每月分攤金額不得超過65438元+0,000元。
不像子女教育可以隨著子女數量翻倍,贍養很多老人只有2000元的扣款。
對於獨生子女家庭,父母離婚後重新組建家庭的,在新組建的兩個家庭中,只要父母壹方沒有納稅人以外的其他子女需要贍養的,納稅人可以按照獨生子女標準享受每月2000元的專項附加扣除以贍養老人,除此之外不能按照獨生子女標準扣除。
還有壹點值得註意的是,這裏的“被贍養人”是指父母,包括親生父母、繼父母、養父母,以及子女已經死亡的祖父母。贍養嶽父母或公婆不在扣除之列。
所以只要房東父母60歲以上,就可以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如果樓主是獨生子女,按獨生子女標準享受(每月扣除2000元)。如果有兄弟姐妹,他會和他們分攤每個月2000元的扣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