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之推。
但知私富不入,生意做成了,我能治民;我不知道對我的懲罰是不是真心的,但是我像壹個團體壹樣堅持著,頂風滅火,化貓頭鷹為鳳凰。但懂得遵紀守法,早懲晚棄,那我就能進監獄;我不知道同樣的罪觀,我是持劍追財,我是有虛妄之言的罪,但我不問,但我覺察。
——引自《顏氏家訓》
世人只知道不謀私,不早經商,就能治理百姓。卻不知治理百姓,要廉潔奉公,以身作則,要有駕馭百姓的能力,要消災解難,用道德改造百姓的能力和政治操守。世人只知道固守命令和法律,早上判刑,晚上赦免,就能辦案;卻不知我們要勘查現場才能破案,要根據證據明辨是非,要有辨別案情的洞察力,要有識破虛假使犯罪顯現的機智,要有不經審訊就能看清真相的能力。
顏之推(531-590後),北齊文學家,湖北江陵人,儒生出身,博覽群書,酷愛詞。
本文節選自顏之推《顏氏家訓》。論述養生與政治,教後人明白;只有自救,避災,才能談養生。但在國家危難之時,我們應該“救死扶傷”,舍生取義。殺死自己,生存下來,承受它的羞辱,並不苛刻。養生是六朝時的熱門話題,老莊的道家養生觀在當時備受推崇和推崇。但顏之推基本拋棄了統治六朝的道家養生觀,註入了大量新鮮的思想,把孝、仁、全家、濟世置於自性之善之上,具有近乎科學的養生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