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醫保卡掛失證明,可以去原醫保卡發卡機構開掛失證明,比如社區居民可以找居委會開;
2.醫保卡掛失有兩種方式:線上掛失和線下掛失。比如線上掛失可以直接撥打當地社保局的熱線電話掛失,線下掛失可以攜帶本人身份證到社保經辦機構掛失;
3.補辦壹張新的醫保卡,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掛失證明等材料到當地醫保中心辦理補辦新卡手續,填寫申請表後,工作人員出具卡證;
4.拿張卡。壹般要等壹段時間才能拿到新的醫保卡,壹般是15個工作日。只需攜帶個人身份證和辦卡憑證到社保卡服務網點辦理新卡即可。
醫保報銷條件:
1.在定點機構的醫療行為要獲得醫保報銷,首先,參保人需要在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和藥店看病或買藥,才能獲得報銷,否則不能報銷;
2.屬於社保目錄的,需要有社保目錄內的診療項目或購買的藥品才能報銷,否則不能報銷;
3.達到免賠額標準,需要醫保報銷。壹是參保人發生的醫療費用達到社保規定的起付線,超過起付線的部分只能在限額內報銷,統壹比例由基本醫療統籌基金支付。
所需材料如下:
1,參保人有效身份證件或社會保障卡原件;
2、門診病歷、檢查、化驗結果報告等原始醫療資料;
3.如果是代辦,需要提供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
4、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原件;
5.醫院電腦打印的門診費用明細清單或醫生開具的處方付款原件;
6、財政、稅務統壹的醫療機構門診收費收據原件。
醫療保險流程是:
1.先準備好參保人的身份證;
2.到當地醫保中心醫保窗口申領用人單位戶口簿及相關資料,按照工作人員提示和流程辦理醫保,辦理後在規定時間內到服務點領取醫保卡。
醫療保險報銷流程:
1,身份證或社保卡原件;
2、定點醫療機構三級或二級醫院專科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原件;
3、門診病歷、檢查、化驗結果報告等原始醫療資料;
4.財政稅務統壹的醫療機構門診收費原始收據;
5.醫院打印的門診費用明細清單或醫生開具的處方付款原件;
6.定點藥店:統壹發票原件及稅務商品銷售打印清單;
7.代理的,提供代理人身份證原件。
綜上所述,醫保報銷需要的材料包括醫院的病歷本,需要醫生填寫病歷本,開具出院證明;妳還需要壹個醫療費用的總賬,包括醫藥費、住院費、手術費、營養費、出診費等各種醫保規定可以報銷的費用。此外,還包括當事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保險合同是投保人和保險人就保險權利義務關系達成的協議。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
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按照合同約定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