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購買43種退熱類藥需實名登記,現在疫情仍然嚴重,這種情況下我覺得實名登記很有必要的。
廣東省要求各個零售藥店,在銷售目錄內的各種退燒藥品時,必須要進行實名登記。要對使用發熱藥品的人員信息進行準確的登記報告,如遇體溫超過規定範圍的購買者,需要及時的報到防疫部門。這個政策出來以後,大部分的民眾都表示理解,對購買發熱藥品者進行登記確認,能夠更清楚地了解患者的信息,也是目前防疫的壹種必要手段。
壹、實名登記退熱藥品的購買者,清楚的知道購買者的信息。
現在很多國家在銷售藥品的時候都需要購買者實名購買,這是為了更加清楚了解購買者的信息,以防止藥物在無處方的情況下被亂用,廣東的防疫部門現在只是要求登記退熱類藥品的購買者信息,目的就是為了清楚這些退熱藥品是用在什麽人身上,是用在什麽疾病上。
二、實名登記退熱藥品的購買者,是為了更好的防疫。雖然國內的疫情已經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是疫情並沒有完全的消失。藥店需要實名購買退燒藥品的做法,能夠更好地防疫。新型冠狀病毒,有個比較明顯的癥狀,就是患者會發熱,藥店的這壹措施就是為了防止有些患者發熱以後沒有到醫院去醫治,而是直接到藥店購買退燒藥。
三、實名登記退熱藥品的購買者,方便對發熱患者及時的跟蹤。藥店在銷售退燒藥品的時候,要對患者的體溫進行登記如果有超過正常體溫的患者,是要上報到防疫系統上的。同時藥店還要電話通知防疫部門對發熱患者進行跟蹤處置,在排除是新冠病毒以後,才能讓患者到藥店去取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