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用靶向藥物沒有副作用,說明藥物無效。
謠言:
近年來,我國惡性腫瘤發病率明顯上升,嚴重威脅著人們的生命健康。腫瘤的常規治療方法包括手術、化療和放療,傳統化療藥物在殺死癌細胞的同時,對正常細胞也有巨大殺傷力。隨著腫瘤生物學及相關學科的發展,有人認為細胞癌變的原因之壹是細胞信號通路失調,導致細胞無限增殖。因此,針對腫瘤細胞異常信號系統靶點的腫瘤靶向藥物應運而生,越來越多的靶向藥物進入臨床。
什麽是靶向藥物?
在細胞分子水平上,靶向藥物進入人體後,特異性地選擇腫瘤細胞的靶點結合而產生作用,使腫瘤細胞特異性死亡,但不影響腫瘤周圍的正常組織細胞,這種藥物稱為靶向藥物。分子靶向藥物以腫瘤細胞區別於正常細胞的改變為作用靶點,既能發揮較強的抗腫瘤作用,又能減少對正常細胞的損傷[2]。由於靶向藥物不良反應小、療效顯著,抗腫瘤藥物的市場份額迅速增長,許多靶向藥物的臨床試驗已在全球如火如荼地展開。與 "殺敵壹千,自損八百 "的化療藥物不同,靶向藥物引領我們進入精準抗腫瘤治療時代,讓越來越多的腫瘤患者延長了生存期,提高了生活質量。
如何評價靶向藥物的療效?
靶向藥物屬於抗腫瘤藥物,抗腫瘤藥物治療的目的是殺死腫瘤細胞,主要通過觀察腫瘤消退情況來判斷療效。例如,在實體瘤的治療中,抗腫瘤藥物治療前要有腫瘤基線的影像學(CT或MRI)數據,治療2個周期(或6-8周)後,再次進行影像學檢查,通過與基線數據的對比來評價療效[3]。
實體瘤療效評價標準(RECIST標準):
a.完全緩解(CR):所有靶點完全消失;
b.部分緩解(PR):基線病竈長徑之和縮小 30%以上;
c.疾病穩定(SD):線狀病變長徑之和縮小但未達到 PR 或病變擴大但未達到 PD;
d.進展性疾病(PD):基線病變長度和直徑之和增加 20% 以上,或出現新的病變。
如果疾病處於緩解期(CR或PR)或穩定期(SD),將繼續使用當前的藥物治療方案;如果出現進展期(PD),則需要重新評估患者的病情,並選擇新的藥物治療方案。
以上只是對實體瘤療效的簡單評估,臨床實踐中的療效評估更為復雜和細致。但可以肯定的是,靶向藥物療效的判斷與副作用的大小無關。
如何正確看待靶向藥物的副作用?
俗話說 "是藥三分毒",靶向藥物也是如此。雖然其不良反應比化療藥物小得多,但仍然無法避免。既然靶向藥物的療效評價與副作用大小無關,那麽我們就必須希望靶向藥物能夠 "高效低毒"。然而,由於每個患者的疾病狀態和個體差異,每個人都會表現出不同的副作用。如果沒有感覺到明顯的副作用,應積極配合治療,定期監測療效。如果在用藥過程中感覺到明顯的不適,不要認為是針對性藥物作用的表現而聽之任之,而應及時咨詢醫生或就診,因為可能需要調整藥物的劑量,甚至需要停藥或停止治療,以免造成更大的傷害。
點評專家:賈晨紅,河北省兒童醫院抗腫瘤專科臨床藥師、主管藥師
點評專家:張國英,河北省兒童醫院藥學部主任、主任藥師
參考文獻:
[1]葉家丹,於可福,朱斌,等. 腫瘤靶向藥物分類及研究進展[J].藥學進展,2018(5).
[2] 張璐,劉向亮,陳曉.表皮生長因子受體突變非小細胞肺癌腦轉移的靶向治療與免疫治療研究進展[J].中華腫瘤生物治療雜誌,2019,26(9):1035-1041.
[3] 董健.實體瘤靶向藥物療效評價標準的現狀與展望[J].中華腫瘤生物治療雜誌,2015,022(004):413-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