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典由本草、藥理、方劑學的編纂演變而來。藥典的重要特點是其合法性和體例的規範性。我國最早的醫學典籍,壹般公認是公元659年唐代李、等22人編纂的《新修本草》。全書54卷,收載藥物844種,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定藥典。15世紀印刷術的進步促進了現代歐洲藥典編纂的發展。許多國家相繼制定了自己的藥典。佛羅倫薩學院於65438-0498年出版的《佛羅倫薩處方集》被普遍認為是歐洲第壹部法定藥典。從那時起,許多城市已經編纂了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藥典。其中紐倫堡的瓦萊利·烏斯博士編撰的方劑學贏得了很高的聲譽,得到了紐倫堡當局的認可。它被指定為1546年出版的第壹部紐倫堡藥典。在紐倫堡藥典的影響下,奧格斯堡、安特衛普、裏昂、巴塞爾、巴倫西亞、科隆、巴黎和阿姆斯特丹都出版了藥典。這壹進展標誌著歐洲地區藥典向法定國家藥典轉變的新階段。
到90年代初,世界上至少有38個國家編了國家藥典。此外,還有三個區域藥典和世界衛生組織(世衛組織)編纂的國際藥典。下面簡單介紹幾個著名的藥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