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友田的父親和8歲的兒子
2006年6月23日,廣東省河源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市建市以來影響最惡劣的9起重大命案,其中光是作案就有1人,殺害10人,醞釀11具屍體。
據當地公訴機關指控,家住東源縣蘭口鎮培群村、文化程度僅三級的38歲農民張有田,在2003年10月29日至2008年10月28日短短兩年零三個月時間內,獨自作案9起,殺害10人。
為了逃避警方的追捕和法律的制裁,張有天在兩年多的時間裏不斷更換摩托車和作案地點。案發現場涉及紫金、東源、李安平、源城區,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張友田殺死的10人中,有9人是女性。其中,年齡最小的只有17歲,最大的40歲。
謀殺和血債
據河源市檢察院指控,張友田無視國家法律,以尋找刺激為不滿足,或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8次,致8人死亡;搶劫他人財物導致兩人死亡。
罪名壹:連殺兩人,醞釀兩具屍體三條命。
65438+10月65438+2004年6月23日晚23時許,張有田駕駛摩托車行駛至205國道東源縣蘭口鎮石鼓大王路段。回家過年的打工妹蘭(24歲)和(孕婦,20歲)說要騎摩托車去蘭口街。張有田看到兩個女農民工隨身帶著行李,就想到她們回家過年肯定有錢,於是產生了搶劫殺人的邪念。當車行至壹偏僻路段時,張有田將摩托車向左拐過馬路,停在離村道約20米的壹條小路上,從摩托車擋水板上取出扳手,將坐在中間的蘭撞倒在地,將殺死。張有田從中得到1500元後逃離現場。
罪行二:連精神病患者都幸免。
65438+10月65438+2005年10月6日晚0時許,張有田駕駛摩托車經過源城區長塘路新世界酒店門前時,有精神病史的32歲女子陳雪芳攔下摩托車走親戚。
張有田見陳雪芳長得還挺吸引人,就起了和她發生性關系的壞念頭,於是帶著陳雪芳來到205國道東源縣唐賢鎮旭東村幸福組村邊。後來,他被帶回壹條小溪,用石頭砸死。張有田在死者身上沒有發現任何錢財,調戲屍體後逃離現場。
罪行三:殺死新婚妻子,然後拋屍。
2004年9月17日,張友田與40歲的源城人鄒結婚,鄒是張友田的第三任妻子。然而,婚後不到5個月,2005年2月7日晚23時,因家庭經濟問題與鄒發生糾紛。壹怒之下,張有田拿起壹把圓頭小錘子,在鄒家中將其殺死。之後,將屍體掩埋在該村梁屋坑路邊的竹林下,逃離現場。
張友田作案手段特別殘忍,行為異常。張友田殺人後,總是變著花樣調戲女性受害者的屍體。法醫調查過程中發現,被張友田殺害的女性屍體總是殘缺不全。他們有的頭被砸碎,有的陰唇被割掉,有的下體被插進長樹枝、木棍或長柄螺絲刀。受害者的死很可怕。
殺害老鄉被發現。
張友田殺死的最後壹個人是52歲的單身漢,也是唯壹的男性受害者。正是他的死,最終讓張友田落入法網。
2005年2月28日,65438,張有田租下源城區壹條小巷的壹樓,結識了老鄉張月華。今年65438年10月27日夜,張友田到張月華家中觀看色情錄像,張月華留下張友田與其睡覺。不想,兩人在床上爭吵起來,張友田被張月華踢到床下,就從床底摸出壹把錘子,狂性大發,張月華隨手壹錘。
2006年2月3日,張月華的屍體在房間裏散發出臭味,於是當地居民向源城區警方報警。公安機關勘查了張月華被害現場後,認定張友田有重大犯罪嫌疑。
張友田在犯罪現場殺死了張月華。
2006年2月4日下午,張有田準備將死者的電視機、影碟機等贓物賣給公廁管理員朱時,被民警當場抓獲。
張有田對其上述所犯罪行供認不諱。
起訴材料裝在10大皮包裏。
當張友田被帶進河源中院的法庭時,人們怎麽也想不到,這個身高只有1.6米,看起來像個小老頭的罪犯,會是壹個殺人不眨眼的殺人犯。
檢察機關對張友田提起公訴的材料足足裝了10個大皮包,各種現場證據裝了近10個大紙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40多分鐘。公訴人宣讀起訴書時,張有田壹邊看著手中的起訴書,壹邊抹著眼淚。
庭審中,張有田對檢察院起訴書指控的罪行及提供的各種證據均供認不諱。由於案件的嚴重性和復雜性,法院將決定案件的日期。
從毒販到殺人狂
是什麽原因導致張又田走上犯罪道路,成為壹個變態的“瘋子”?
被果場老板娘“勾引”,給少年心理蒙上陰影。
張有天家有六個兄弟姐妹,上面還有壹個姐姐。他是老二。在東源縣的貧困山區,壹家八口人全靠父母種地為生。張友田的鄰居告訴記者,張友田小學三年級的時候,差點被腦膜炎害死。康復後,他拒絕再去上學。此後,他輟學在家幫牛。
16歲,年輕的張友田在打工時的壹段經歷,可能為他今天的犯罪心理埋下了最初的心理陰影。
當時,張友田離家去東莞壹家香港人開的果場打工。據知情人透露,張有田在果場工作期間,被果場50多歲的老板勾引。這件事被工人們知道後,他被大家嘲笑,最後不得不離開果場,另謀高就。
第壹次婚姻失敗後,他開始犯罪,被判刑。
1988年,20歲的張有天從東莞帶回家壹個即將分娩的女孩。這是他打工時認識的初戀情人,也是壹個20歲的湖南姑娘。連同湖南姑娘的弟弟和嫂子。
40天後,壹個湖南女孩生下壹名女嬰。隨後幾天,張有田家突然多了四個人吃飯,四個人半年沒給家裏壹分錢。貧困的家庭更加困難,壹家人免不了天天埋怨他們四個。
大媽們發生爭執後,湖南姑娘帶著孩子回了湖南老家,從此杳無音信。
妻子帶著孩子離開後,張有田覺得自己在老家沒面子,從此自暴自棄,壹事無成。1990年8月,他將父親朋友的孫子拐賣到外地,被當時河源市(今東源縣)郊區的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年。
在婚姻的挫敗感和外界的歧視下,心理完全扭曲。
在張又田38年的職業生涯中,有三個女人和他有過婚育關系,但都因為張又田的暴戾性格而失敗。三個女人中,和湖南姑娘在壹起的時間最短,只有1年多。8年後,張友田娶了第二任妻子。生下壹男壹女後,他的妻子受不了他的毆打,四年前喝農藥自殺。2004年9月,張友田與第三任妻子結婚,僅5個月後在源城區家中被張友田殺害。
了解張友田背景的鄰居認為,貧窮、婚姻挫折、外界歧視最終導致張友田心理扭曲、變態,走上了殘忍殺人的不歸路。
1996年9月3日,張友田減刑兩年後提前釋放回家。剛到家的時候,張友田很勤快。他買來手扶拖拉機和農用車用於運輸,用學到的技術幫村民安裝空調,幫修理廠承接電工和焊接。
第二年,張有田用自己勤工儉學積攢的壹些錢,在村裏蓋起了壹棟70多平方米的平房。那壹年,張有天經人介紹,娶了壹個比他大三歲的女孩。婚後,張友田夫婦生育了1個子女,1個女兒。
後來,張有田在河源市壹家空調安裝維修公司上班時,帶著患有間歇性精神病的妻子來河源生活,不想遭到老板的責罵和冷落。和公司同事同桌吃飯時,公司老板知道妻子患有間歇性精神病,就讓張友田把妻子支開,不讓夫妻倆同桌、壹個廚房吃飯。這讓張有田感到非常氣憤。他認為老板和工人看不起他們,就辭了工作,帶著妻子回了蘭口老家。
失業後,張有田的家庭生活壹下子變得貧困起來,有壹段時間幾乎靠妻子壹家的接濟生活。據知情村民介紹,4年前的壹個晚上,張有田伸手向妻子要錢,打了她壹頓後離家出走。第二天晚上他回到家的時候,妻子已經丟下她只有4歲的兒子和2歲的女兒喝農藥自殺了。
妻子喝農藥自殺後,張有田靠騎摩托車和給別人安裝維修空調為生,性格更加暴躁乖戾。
2003年6月29日,10,在妻子喝農藥身亡不到壹年的時間裏,張又田伸出“魔爪”殺害年輕女性,以滿足自己變態的金錢和獸欲。
2008年9月27日,河源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死刑執行令,將罪犯張有押赴刑場執行死刑。至此,這起在當地影響極其惡劣的刑事案件終於告壹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