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以前是吃肉的。佛經《廣戒經》說得很清楚:佛教沒有吃素的規矩。佛教徒禁止吃的是“肉”。這種肉不是我們現在的概念,而是指雞鴨魚肉等動物性食物。我們現在說的肉,佛教裏叫“腥”,不是“肉”。佛經裏葷這個字不發音,應該讀成熏,就是熏菜的意思。“肉是蔬菜的臭味”。梵天經更具體:“若不準佛吃五香。大蒜、洋蔥、大蔥、大蔥和杏曲是五種蔬菜。“肉”字來源於草頭而非肉,可見肉的本義是植物而非動物。至於肉為什麽從植物變成了動物,三言兩語說不清楚,後面我會單獨介紹。佛教認為吃肉消散人氣,破壞真誠,難以與神靈溝通,所以嚴格禁止。有兩次去寺廟吃素菜,看到菜裏有蔥和蒜。可見寺裏的和尚還沒懂佛經。這麽多齋戒都白吃了。和尚能不能吃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對待,不壹概而論。佛教分為大乘和小乘。大乘是壹心壹意衡量人的手段,所以不能吃什麽肉。求自足而不自足的小乘人,允許吃三種“凈肉”(“三凈肉”是指“我看不見殺手;第二,我不聞兇手為我;三個殺人不償命的嫌疑人”)。對於“生病的和尚”,也就是生病的和尚,實行人道主義政策和特殊照顧,各種肉都可以吃。現在,來自印度和斯裏蘭卡國家的外國僧侶,以及中國的蒙古族、藏族、傣族和其他少數民族的僧侶都被允許吃肉。佛教傳入中國的初期,還來不及形成中國的特色。所以那時候和尚還是可以吃肉的。和尚不準吃肉,這是1400多年前南朝阿良武帝蕭炎首先提出的。在中國歷史上,蕭炎可以算是最可愛的皇帝了。他信佛,自稱“三寶奴”。想出家,想的近乎瘋狂。沒想到,他四次離崗,跑到同泰寺,把自己的身體給了寺廟,出家了。壹個皇帝放棄了自己所有的合法權益,甚至是身體,成為了同泰寺的寺廟財產。當然,他將不再掌管朝廷。但當時並沒有在皇帝不能履行職責時,可以依法代行皇帝職權的副皇帝。當時沒有臨時任命代理幹部,除非蕭炎死了,否則誰也當不了皇帝。”壹國壹日不能無君”,事情簡直麻煩。我不知道召開了多少次大會和會議,舉行了多少次緊急磋商。討論研究的唯壹方法就是贖回皇帝。於是立即從國庫中籌措現金,找同泰寺商談購買事宜。同泰寺有利可圖,當然合作。最後,根據市場經濟原則,蕭炎通過等價交換的方式被回購。立即恢復他的個人主權,讓他繼續擔任領導職務。蕭炎毅然獻出了生命,但級別太高,他還是控制不住自己。壹而再,再而三的創收,才有利於同泰寺。如果不是蕭炎無限忠誠於佛教事業,如果其他人這樣做,那只能被認為是壹種回扣。蕭炎愛不釋手的壹卷《大涅槃經》,背得滾瓜爛熟。經文規定:“不可殺生”。蕭炎認為,如果妳殺了東西,妳不能完全控制它們,但妳仍然必須從根本上抓住它們。學著用著,幹脆不吃肉!妳不能吃肉。看妳殺人有什麽用?壹旦做出決定,立即行動。緊急信息:受試者提倡素食主義。和尚不允許吃肉。天地之神的祖先享受僧侶待遇。什麽是和尚待遇?就是祭祀天地神的祖先不允許用三個豬頭,全部換成面粉做的豬頭豬肉。金口壹開,百口莫辯。有壹段時間,素食者的“戶口在世界上,有幾個去了壹半。”可見,和尚是不允許吃肉的,這完全是蕭炎從“不殺生”的觀點演變出來的壹條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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