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國考藥的常識如下:
建立健全藥品供應保障體系的主要內容:
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規範藥品生產流通、完善藥品儲備制度。
國家基本藥物遴選原則:
防治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藥並重、基本保障、臨床首選、基層能配備。
基本藥物遴選範圍:
《中華人民***和國藥典》收載的,國家衛生計生部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頒布藥品標準的品種。
不納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遴選範圍:
①含有國家瀕危野生動植物藥材的;②主要用於滋補保健作用,易濫用的;③非臨床治療首選的;④因嚴重不良反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明確規定暫停生產、銷售或使用的;⑤違背國家法律、法規,或不符合倫理要求的。
國家調整基本藥物目錄品種和數量的依據:
①我國基本醫療衛生需求和基本醫療保障水平變化;②我國疾病譜變化;③藥品不良反應監測評價:④國家基本藥物應用情況監測和評估;⑤已上市藥品循證醫學、藥物經濟學評價。
國考和省考主要區別:
1、考錄機關不同:
國考招錄機關通常為中央機關,比如住建部或者發改委,也包括婦聯以及中央統戰部等相關部門省考招錄機關通常為省市縣黨政機關以及行政機關等相關機構。
2、招考對象不同:
國考對象為全國範圍內的所有考生,在習慣以及地域方面並沒有限制,只要符合相關要求的,都可以報名參加考試;省考在機關以及區域方面有明確限制,考生範圍相對來說比較小。
3、考試時間不同:
國考時間壹般在每年的11月底,因此在10月份就開始報名,省考時間通常為每年的1~5月份,當然也有的省份在每年的12月底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