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針對現有技術的缺陷和不足,提供壹種植物工廠的保溫系統,其結構設計合理,保溫性能好,可以保持植物工廠內部的環境溫度恒定,遠程管理人員可以輕松掌握植物工廠內部的環境狀況。該管理模式合理,適合推廣使用。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包括植物工廠1、空調11、溫度傳感器12、外殼2、金屬面板21、聚合物保溫內芯211、潔凈防火保溫材料層22和a/d轉換器。現場pc 52和遠程pc 521,植物工廠1的內壁與空調11固定連接,溫度傳感器12設置在植物工廠1的內壁上,植物工廠1的外部為殼體2,殼體2內設置有兩層金屬面板21。聚合物保溫芯211設置在兩層金屬板21之間。靠近植物工廠1內腔的金屬面板21的內表面粘結固定有潔凈的防火保溫材料層22。溫度傳感器12與a/d轉換器3電連接,a/d轉換器3與單片機4電連接,plc控制器5分別與執行器51和現場pc 52電連接,現場pc 52通過互聯網與遠程pc 521信號連接。
植物工廠1的內壁設置有濕度傳感器13、光照傳感器14和數據顯示器15,光照傳感器14設置在濕度傳感器13的右側,數據顯示器15設置在濕度傳感器13的下方。
高分子保溫內芯211由聚乙烯或聚氨酯制成,高分子保溫內芯211直接發泡固化在兩層金屬板21之間。
潔凈防火隔熱材料層22為導熱系數不小於0.02 w/(m·k)的層,能承受-40℃的低溫,潔凈防火隔熱材料層22的防火等級為B級..
植物工廠1是壹個全封閉的植物工廠。
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溫度傳感器實時檢測植物工廠內的溫度。當植物工廠內部的溫度低於合適的溫度範圍時,plc控制器發送指令使空調升溫,當植物工廠內部的溫度高於合適的溫度範圍時,plc控制器發送指令使空調降溫,以保持植物工廠內部的環境溫度恒定。保證植物工廠內的光周期溫度在18℃-24℃之間,暗溫度在16℃-20℃之間。
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後,本實用新型有益效果是:結構設計合理,保溫性能好,能保持植物工廠內部的環境溫度恒定,遠程管理人員容易掌握植物工廠內部的環境狀況,管理方式合理,適於推廣使用。
附圖簡述
為了更清楚地解釋現有技術中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或技術方案,下面將簡要介紹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的附圖。顯然,以下描述中的附圖只是本實用新型的壹些實施例。對於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說,不需要付出創造性勞動就可以根據這些圖紙得到其他圖紙。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框圖;
圖3是對應於圖6的5438+0的部分A的放大圖。
附圖標記說明:植物工廠1,空調11,溫度傳感器12,濕度傳感器13,光傳感器14,數據顯示器15,外殼2,金屬面板21,高分子隔熱內芯。d轉換器3、單片機4、plc控制器5、執行器51、現場pc 52、遠程pc 521。
詳細描述
參見圖1-圖3,本具體實施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由植物工廠1、空調11、溫度傳感器12、外殼2、金屬面板21、聚合物隔熱芯211、潔凈防火隔熱材料層22、a/d .現場pc 52和遙控器組成植物工廠1配有空調11,植物工廠1還配有溫度傳感器12,可以實時檢測植物工廠1內的溫度。殼體2內有兩層金屬面板21,在兩層金屬面板21的中間固定有壹層高分子保溫芯211。高分子保溫芯211具有潔凈、耐腐蝕、防潮、保溫等特點,可滿足植物工廠高溫環境、清潔、消毒的需要。溫度傳感器12的輸出與a/d轉換器3的輸入電連接,a/d轉換器3的輸出與單片機4的輸入電連接,單片機4的輸出與plc控制器5的輸入電連接,PLC控制器5分別與執行器51和現場pc 52電連接,現場pc 52通過互聯網與遠程pc 521連接。
植物工廠1內還設有濕度傳感器13、光照傳感器14和數據顯示器15,其中光照傳感器14安裝在濕度傳感器13的右側位置,數據顯示器15安裝在濕度傳感器13的下部位置。
高分子保溫內芯211可由聚乙烯或聚氨酯制成,高分子保溫內芯211直接在兩層金屬面板21之間發泡固化而成。
防火隔熱材料層22的導熱系數不小於0.02 w/(m·k),潔凈防火隔熱材料層22為能承受-40℃的層,潔凈防火隔熱材料層22的防火等級可達到B級..
植物工廠1是壹個全封閉的植物工廠。
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溫度傳感器實時檢測植物工廠內的溫度。當植物工廠內部的溫度低於合適的溫度範圍時,plc控制器發送指令使空調升溫,當植物工廠內部的溫度高於合適的溫度範圍時,plc控制器發送指令使空調降溫,以保持植物工廠內部的環境溫度恒定。保證植物工廠內的光周期溫度在18℃-24℃之間,暗溫度在16℃-20℃之間。
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後,本實用新型有益效果是:結構設計合理,保溫性能好,能保持植物工廠內部的環境溫度恒定,遠程管理人員容易掌握植物工廠內部的環境狀況,管理方式合理,適於推廣使用。
以上僅用於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並非對其進行限制。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所做的其他修改或等同替換,只要不背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精神和範圍,都應包括在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的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