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補貼人數及補貼標準
2017年 "雨露計劃-圓夢行動 "計劃補貼人數303人,每人補貼標準4000元,主要用於補貼對象的交通補貼和過渡性生活費。
二、資金來源
根據縣財政局、縣扶貧辦《關於下撥2017年第壹批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發展資金)的通知》(榕財農字〔2017〕2號)文件精神。資金按實際人數撥付,不足部分用縣扶貧辦財政專項扶貧培訓資金結余解決,有資金結余的,結轉下年使用。
三、資助對象確定條件
(壹)必須是榕江縣戶籍的建檔立卡貧困戶;
(二)必須是2017年應屆高中畢業生;
(三)必須是被本科院校錄取的品學兼優的高中應屆畢業生;
(四)必須是同期未獲得其他資助的畢業生。
(五)被全額免費本科院校錄取的學生不享受此項助學金。
四、資助對象需提供的材料
(壹)學生本人資助申請書1份(須經鄉(鎮)人民政府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
(二)填寫《榕江縣2017年 "雨露計劃-圓夢行動 "資助申請表》1份;彩色免冠壹寸照片1張。
(三)高校正式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四)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1 份(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五)高中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1 份(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六)貧困農戶登記卡原件及復印件1份(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七)申請人銀行賬號復印件1份(要求是在榕江縣內銀行開立的賬戶,要求資助前無變更)。
(八)誠信計生證明復印件1份。
五、操作程序
(壹)宣傳發動
1、本方案下發後,在縣扶貧辦榕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告;
2、縣扶貧辦將本方案轉發到縣教體局和各鄉(鎮),由縣教體局轉發到相關學校進行公示;各鄉(鎮)在本鄉(鎮)公示範圍內,張貼到鄉(鎮)政務公開欄和村務公開欄。符合資助條件的貧困學生,及時通知所在鄉(鎮)扶貧工作站辦理申請資助相關手續,報名起止時間為2017年7月10日至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3、鄉(鎮)扶貧工作站負責協助和指導申請人按文件要求收齊相關材料並辦理相關申報,各鄉(鎮)於8月25日前將第壹批申報名單、9月30日前將第二批申報名單報縣扶貧辦審批。
(二)審核審批確定
1、鄉(鎮)負責對申報資助對象進行審核,縣扶貧辦對申報資助對象進行審批。
2、凡經審核批準的資助對象,在榕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7天。
3、公示無異議後,由縣扶貧辦憑《榕江縣2017年 "露計劃-圓夢行動 "資助申請表》、學生申請書、高校錄取通知書復印件等材料到縣財政局,統壹轉入申請人個人賬戶。
4、凡群眾有異議經核實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對象,取消資助資格。
六、時間安排
(壹)宣傳動員階段:6月1日-7月9日;
(二)報名審核階段:7月10日-9月30日;
(三)公示發布階段:10月-11月。
七、咨詢聯系
2017年資助貧困學生活動的通知2各學校團委、縣直各單位團組織:
希望工程 "圓夢行動 "是希望工程針對新生高考困難而開展的壹項公益事業。 我縣自開展希望工程活動以來,各級黨委、政府和上級希望工程實施機構。我縣自開展希望工程活動以來,在各級黨委、政府和上級希望工程實施機構的領導下,在各級團組織的積極響應和社會各界的熱情參與下,希望工程工作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工程管理不斷規範,規模不斷擴大,辦學效果不斷增強,取得了顯著成績。為進壹步擴大希望工程工作影響,加大對貧困大學新生的幫扶力度,幫助更多貧困大學新生圓夢大學,團縣委、縣希望工程辦公室聯合在全縣開展2017年希望工程 "圓夢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資助對象及標準
今年的希望工程工作從小到大,管理不斷規範,規模不斷擴大,助學效果不斷增強,取得了顯著成績。
今年 "圓夢行動 "資助對象為2017年參加高考並被普通高校本科以上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高考新生(軍校、藝術、體育、免費師範生除外),資助標準原則上為每名大學生資助4000至5000元,也可根據資助人意願自主捐款。也可根據資助人意願自主捐贈。
要求:年收入低於當地平均水平,家庭困難的2017年應屆高考學生(省、市級精準扶貧戶學生優先,因突發事件導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優先,不得同時獲得其他獎學金、助學金、低保學生民政部門單獨專項資助)。
二、捐資助學對象
1、主辦單位:社會各界團體、企事業單位和愛心人士。
2、發起人的權益:發起人可以指定符合條件的資助對象。對於捐贈數額較大的企事業單位,如發起人提出要求,可組織捐贈儀式。
3、資助方式:根據發起人的實際情況,采取自願的形式。可以個人、家庭、單位結對的方式,資助壹名或多名貧困大學生,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零星捐助。
三、資助方式
資助方可於7月10日-8月10日與縣希望工程聯系,查看貧困大學生信息,自行選擇資助對象。8月中旬,舉行助學金發放儀式,集中發放助學金,確保善款及時、準確、足額撥付到學生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