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醫保卡到醫院買藥不可以報銷。職工繳納了社保,並且領取了社會保障卡,在去醫院或者藥店買藥的時候,可以使用社會保障卡中國人賬戶的余額支付藥費。只有在住院的時候,才能在統籌賬戶中報銷。
2、新農合醫保卡買藥壹般報銷比例不超過20%。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買藥,需要在指定的村衛生室或鄉鎮及以上公立醫院購買配方藥可以在限額內報銷。
3、在職職工,到醫院的門診、急診看病後,2000元以上的醫療費用才可以報銷,報銷的比例是50%。
4、醫保卡裏的錢可用於指定藥店買藥和支付門急診費用。
醫保分兩個帳戶,個人帳戶,體現在醫保卡內的錢,可以用來在定點藥店買藥,門診費用的支付和住院費用中個人自付部分的支付;統籌帳戶,由醫保中心管理,參保人員發生符合當地醫保報銷的費用由統籌帳戶支付。
在就醫的時候,向定點醫院出示醫保卡證明參保身份,在結帳的時候,該個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醫保卡或者現金支付,該醫保報銷的部分由醫保和醫院結算,個人不需要先支付再報銷。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