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如何調整?
為適應醫療費用增長,鞏固和提高醫保待遇水平,保障參保人員醫保權益,通知要求合理提高居民醫保籌資標準,人均籌資標準達到960元。其中,各級政府將進壹步加大對居民醫保參保的補助力度。2022年,居民醫保參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提高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於610元;個人繳費標準30元,同時提高,達到每人每年350元。繼續從居民醫保基金中劃出壹定數額用於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基金,讓個人享受大病保險待遇,無需額外繳費,減輕高額醫療費用負擔。此外,通知還強調,要切實落實憑居住證參保政策,放開參保戶籍限制。對持居住證參加當地居民醫保的,各級政府要按照當地居民同等標準給予補助。
二、鞏固和提高居民醫保待遇水平的工作要求?
《通知》提出,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充分發揮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制度的綜合保障效能。主要從三個方面提出了2022年保障居民醫保待遇的工作要求。壹是穩定住院治療水平,政策範圍內的醫療費用基金支付比例穩定在70%左右。二是完善門診保障措施,繼續做好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工作,完善門診慢性病和特殊病種(以下簡稱“門診慢性病和特殊病種”),增強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對門診醫療費用的保障功能,共同努力減輕門診醫療費用負擔。三是合理提高居民醫保和生育醫療費用待遇,做好參保人員生育醫療費用保障工作。
3.有哪些具體措施鞏固和擴大醫保脫貧成果?
為切實把握民生保障底線,《通知》提出四點要求。壹是繼續做好困難群眾參保補助工作,對特困人員進行全額補助,對低保對象和返貧人員進行定額補助,確保應保盡保、資金用盡。二是健全預防和化解因病返貧長效機制,完善參保動態監控、高費用患者預警、部門間信息共享、風險協同處置等工作機制。三是完善依申請救助機制。四是做好與臨時救助和慈善救助的銜接。
第四,如何增強醫療保險制度發展的平衡性和協調性?
《通知》提出推進制度規範統壹,包括四項要求。壹是實施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三年行動計劃,規範決策權限,推進醫療保障制度管理法制化、規範化、標準化。二是推進全國用藥範圍基本統壹,逐步規範統壹省內基本醫保門診慢性病和特殊病種範圍。三是穩步推進省級統籌,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可以有序推進。四是嚴格執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將各省處理清單落實情況納入績效考核。
動詞 (verb的縮寫)醫保支付的管理有什麽具體要求?
《通知》提出了四點要求。壹是加強醫保藥品目錄管理,做好詳細談判藥品“雙通道”管理。二是規範民族藥、醫療機構制劑、中藥飲片、中藥配方顆粒的醫保準入管理。三是紮實實施“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動計劃”,探索推進門診和中醫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四是完善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
6.藥品耗材集中采購和價格管理的具體要求是什麽?
《通知》提出了四點要求。壹是協調開展國家組織、跨省聯盟集中采購。到2022年底,國家和省級(或跨省聯盟)集中用藥品種不少於350個,高值醫用耗材達到5個以上。二是提升和完善藥品集中采購平臺功能,加強績效評價。三是穩步有序推進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試點。四是啟動醫療價格監測項目,繼續推進醫療價格和招聘信用評價制度的實施。
七。如何加強資金監管和績效管理?
《通知》強調,2022年,要繼續加強資金監管和績效管理。壹是加快建設和完善基金監管體系和執法體系。二是繼續開展反欺詐和保險欺詐專項整治行動。三是健全資金監管聯動機制,完善工作體系,形成工作格局。四是做好基金預算績效管理,開展基金收支預測分析,完善風險預警、評估和化解機制和預案。
八、如何持續優化醫療保險公司的管理服務?
《通知》對辦理管理服務提出了五點要求。壹是全面推行經辦政務服務清單和操作規範,推進醫療保障政務服務標準化,提高便民服務水平。二是全面落實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管理辦法和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繼續做好“跨省通”。三是優化保險支付服務,堅持智能線上支付渠道與傳統線下支付方式並行創新,提高支付便利化水平。四是繼續做好新冠肺炎患者醫療費用結算工作,及時結算新冠肺炎疫苗和預防接種費用。五是做好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推進五種門診慢性病和特殊疾病跨省直接結算服務。
九、如何推進醫療保險的規範化和信息化?
《通知》要求,要繼續深化全國統壹的醫療保險信息平臺應用,全面深化業務編碼標準維護應用,建立健全信息系統維護和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醫療保險服務水平和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