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韓國,仍有大約壹半的人食用狗肉,全國各地壹年四季都有食用,但以夏季最為常見。
韓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承認除藥品以外的任何可食用產品都是食品。在首都首爾,1984年2月21日,狗肉被列為 "令人不快的食品",禁止銷售,但除了1988年首爾奧運會外,監管並不嚴格。2001年,首爾市長宣布,在2002年國際足聯世界杯期間,將不再加大執法力度,控制狗肉銷售。2008年3月,首爾市政府宣布計劃向中央政府建議,在法律上將狗列為家養動物,從而再次引發了對這壹問題的討論。
韓國的食品衛生法(?)沒有把狗肉列為合法食品原料,首爾市政府頒布了壹項法規,把狗肉列為 "惡心食品"(?),不允許使用狗肉作為食品原料。
但這項法律並沒有得到嚴格執行。
主要為肉類消費而飼養的狗品種是黃狗紐倫吉(Nureongi)或黃狗(Hwangu),而為寵物飼養的狗品種是紐倫吉(Nureongi)和黃狗(Hwangu)。
在韓國,也有反對吃狗的聲音。也有許多韓國人不吃或不喜歡吃狗肉,但他們認為其他人有吃狗肉的權利。少數人喜歡狗肉菜肴,這種菜肴在韓國和世界各地都很流行。壹些吃狗肉的人希望在日本和韓國共同主辦的 2002 年世界杯足球賽上推廣和宣傳吃狗肉,這引起了動物權利活動家和名人(如碧姬-芭鐸)的譴責。反對食用狗肉的人主張改進韓國傳統的狗肉菜肴,如毆打和吊死狗。
出售狗肉的餐館如果打狗和吊狗,就有可能被吊銷餐館執照。1997年,壹家狗肉批發商因出售狗肉而被罰款,但上訴法院宣布該批發商出售狗肉的罪名不成立,指出狗作為食物已被社會普遍接受。1999年,英國廣播公司(BBC)報道說,韓國每年消費8500多噸狗肉,另有93600噸狗肉被用來生產藥用補品 "狗肉湯"(gaesoju)。
夏季食用的狗肉通常用於烤肉、燉湯或燉菜。補湯是最受歡迎的湯,其辛辣的味道可以平衡夏季體內的熱量。人們認為這可以平衡人體內的 "氣 "或生命能量,從而保持健康。19 世紀的滋補湯使用狗肉與蔥和辣椒粉等蔬菜壹起烹制,有些湯則使用雞肉和竹筍。 朝鮮將食用狗肉視為國家特產。朝鮮人認為,吃狗肉可以解暑和排毒。中央通訊社(CNA)在 2009 年報道了朝鮮為促進狗肉消費而舉辦的狗肉烹飪比賽。20 世紀 80 年代,金日成開始將狗肉稱為 dangogi,意為 "甜肉",將狗肉湯稱為 dangogi-jang,並在朝鮮人中流傳;1970 年 4 月,周恩來訪問朝鮮時,金日成舉辦了 "全狗午餐會",菜肴有 "狗的午餐"、"狗的晚餐 "和 "狗的午餐 "等。1970年4月,周恩來訪問朝鮮時,金日成曾用狗血腸、紅燒狗肉、燉狗肉、狗肉湯等菜肴招待 "全狗午餐"。
平壤有很多賣狗肉湯的 "甜肉店",但在朝鮮,吃狗肉是壹種奢侈。2010年初,朝鮮政府在新的100種固定價格清單中將狗肉的價格定為每公斤500韓元。 在中國,個人吃狗是合法的,並不違法,但經營肉類生意需要行政許可。貓狗只有運輸、飼養、交易檢疫標準和《產地檢疫規程》,沒有肉類和屠宰檢疫標準,因此不能作為肉類經營。經營貓狗肉,不屬於違法經營。
狗如果註射狂犬病疫苗,食品安全隱患會增加;不註射狂犬病疫苗違反狂犬病防治的有關規定,因為是強制免疫。參見《動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條第(三)項 "依法應當檢疫而未經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刑法》第壹百四十三條,瀆職動檢人員適用413條。伊斯蘭教認為狗肉和豬肉在禮儀上是不潔的,穆斯林不吃狗肉。因此,以穆斯林為主的印度尼西亞人主要不吃狗肉。不過,印尼的壹些非穆斯林少數民族也食用狗肉。在印尼,食用狗肉的主要是某些部落。
蘇拉威西島北部的米納哈薩人(Minahasa)和蘇門答臘島北部的巴塔克人(Bataks)認為狗肉是壹種節日菜肴,通常在婚禮和聖誕節等特殊場合食用。
Rica-rica是印尼壹道著名的狗肉菜肴,又稱 "RW "或 "rintek wuuk"、"rica-rica waung"、"guk-guk"、"guk "和 "B1"。爪哇有幾種狗肉菜肴,如 sengsu(tongseng asu)、sate jamu 和 kambing balap。
狗肉通常被認為是羊肉的替代品,至少從腓特烈大帝時期開始,德國的每壹次重大危機中都會吃到狗肉。20世紀初,由於其他肉類價格高昂,德國人不得不大量食用馬肉和狗肉。
狗肉的消費壹直持續到 20 世紀 20 年代,1937 年的肉類檢查法將豬肉、狗肉、野豬肉、狐貍肉、獾肉和其他食肉動物都納入其中。德國自 1986 年起禁止食用狗肉。雖然在波蘭的壹些農村地區並不食用狗肉,但傳統上認為狗脂肪和豬油對肺部有藥用價值,值得註意的是,在波蘭文化中食用這些肉類被視為禁忌。2009 年,琴斯托霍瓦附近的壹個農場被發現飼養狗用於制造假豬油。
瑞士流行的狗肉食譜包括薄如紙的狗肉片(ged?rrtes Hundefleisch)和用鹽和幹配料制成的煙熏狗肉火腿(Hundeschinken)。
據1996年11月21日瑞士萊茵河谷地區的報紙《Rheintaler Bote》報道,瑞士阿彭策爾州和聖加侖州的農村地區有吃狗肉的傳統,村民們用狗肉制作肉幹和香腸,還制作藥用狗脂肪。壹家地區周報援引壹位農民的話說:"狗肉是最健康的主食肉類。它的肉纖維比牛肉短,而且不含激素和抗生素。
隨後,德國電視臺RTL TV也報道了瑞士東部聖加侖州和內彭策爾州食用狗肉的習俗。這些報道引起了歐洲動物權利活動家和相關居民的抗議,多達7000人聯名向這兩個州的委員會請願,但請願被駁回,理由是政府無權管理公民的飲食習慣。
在瑞士,食用狗肉並不違法,但生產用於商業用途的犬類食品在瑞士是非法的。歐洲人在歷史上壹直食用狗肉,通常是在危難時期。
例如,在小冰河時期初期(14 至 19 世紀),居住在格陵蘭的維京人遭遇了嚴重的饑荒,當時這些歐洲人也吃狗肉。在太平洋島國法屬波利尼西亞,人們壹直有吃狗肉的習慣。
在非洲,狗主要被用作獵犬。壹些部落的人會在狗死後吃狗肉,但狗肉從未成為主流食物之壹。這也可能是因為養狗的成本太高。
在拉丁美洲的壹些地區,如阿根廷的布宜諾斯艾利斯,有些人吃狗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