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攜帶身份證、戶口本、護照等有效證件辦理登機手續。
特別提示
如果乘機時沒有有效證件,可以在深圳機場微信小程序中辦理臨時乘機證明。
為節省時間,旅客可提前通過 "深圳機場 "微信小程序辦理值機手續,辦理完值機手續後,如無托運行李,可使用二代身份證進入安檢登機,無需打印紙質登機牌。
關於行李托運國內航班托運行李有人工櫃臺和自助托運行李櫃臺,超過20*40*55CM的行李必須托運,紙箱、編織袋等外包裝不規則的行李必須按要求加固外包裝後方可托運,避免包裝破損造成內裝物品泄露。
沒有免費托運行李額的旅客,如需辦理托運,可提前在航空公司網站上購買托運行李額。
如有疑問,可撥打航空公司官方客服熱線、深圳機場官方客服熱線0755-23456789進行咨詢或尋求幫助。
禁帶、限帶物品
1、打火機、火柴及槍支、爆炸物、管制器具、危險品等,不能隨身攜帶,也不能托運。過安檢前請提前取出、遺棄或交由同行旅客帶回,壹旦被安檢人員查獲,後果由旅客本人承擔。
2.酒類禁止隨身攜帶,作為行李托運時有以下限制:
標識清晰、全面,采用零售包裝,每個容器容積不得超過5L;
酒類體積百分比小於等於24%時,托運數量不受限制;
酒類體積百分比大於24%,小於等於70%時,托運數量不受限制。相當於70%時,每位旅客托運數量不超過5L。
4、充電寶、鋰電池禁止作為行李托運,隨身攜帶時有以下限制(電動輪椅使用的鋰電池另有規定):
全面清晰標註,額定能量≤100Wh;
當額定能量>100Wh且≤160Wh 當額定能量超過160Wh時,充電寶、鋰電池須經航空公司認可,且每人限帶2塊;
額定能量超過160Wh的充電寶、鋰電池不得隨身攜帶。
5、需要攜帶含鋰電池的電子設備(如筆記本電腦、照相機、便攜式攝像機等)、電子醫療器械等物品時,請註意:
此類物品的補充鋰電池只能隨身攜帶;
含鋰電池的設備可放在托運行李和隨身行李中攜帶。請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和文件。
額定能量為100Wh的鋰離子電池可隨身攜帶登機;
隨身攜帶的額定能量為100Wh(不含)至160Wh(含)的鋰離子電池需經經營者(航空公司)認可;額定能量為>160Wh的鋰離子電池不得隨身攜帶登機。
6、花露水、免洗洗手液、消毒棉球、雙飛燕、油、蜂蜜等液體物品不能隨身攜帶上飛機,可托運。
7、嬰兒旅行所需的液態乳制品、糖尿病或其他疾病患者旅行所需的液態藥品,經安檢確認後方可攜帶登機。
8、旅行自用化妝品限隨身攜帶,每件限帶壹件;單個容器容積不得超過100毫升,請單獨裝袋接受開箱檢查,牙膏和剃須膏每支不超過100克。
預防性物品攜帶規定需進行核酸檢測
不需要,但由於疫情反復,不需要進行核酸檢測。但由於疫情反復,相關規定僅供參考,具體要求需在出境前電話咨詢深圳機場和落地機場,是否有檢疫和核酸檢測規定,以當天實際規定為準。
溫馨提示:自2021年1月8日00:00起,所有來自北京、沈陽、大連、石家莊城市的航班需在抵達深圳後免費做現場核酸檢測取樣,其他城市進出港航班、粵港代碼均為綠色代碼,當日航班體溫檢測無異常可正常出行,同時建議咨詢航空公司和其他機場有無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