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販賣假藥取保候審可以判緩刑嗎?已被警方取保候審,可判緩刑,但需繳納罰金。銷售假藥的,取保候審能否判緩刑要考慮多方面因素,比如量刑標準、被告人認罪態度、是否患病等等。相關規定:壹、《刑法》第壹百四十壹條 生產、銷售假藥罪 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並處罰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條所稱假藥,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以假藥論處的藥品和非藥品。刑法》第七十二條適用於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1)犯罪情節較輕;(2)有悔罪表現;(3)無再犯罪的危險;(4)緩刑對所居住社區無重大不良影響。(d) 緩刑對當事人居住的社區沒有重大不利影響。視犯罪情節而定,緩刑還可能禁止罪犯在緩刑期間從事某些活動、進入某些地區或場所,或與某些人接觸。如果被判處緩刑的罪犯被判處附加刑,則仍必須執行附加刑。取保候審的條件 根據法律規定,銷售假藥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刑事拘留期間,當事人或其家屬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取保候審,是否批準由公安機關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壹)可能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正在懷孕或者哺乳自己嬰兒的。(c) 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d) 羈押期滿,案件尚未審結,需要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第六十六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首先,銷售假藥罪是非常嚴重的,如果涉及到非法傳銷,造成他人重傷,這樣的行為是不會被批準取保候審的。所以當事人被準予取保候審,說明當事人的行為沒有構成非常重大的影響,且銷售過程尚未成立,屬於初犯,對社會沒有重大影響,因而有緩刑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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