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不同於生產者和銷售者,他(她)壹定是產品和服務的最終使用者,而不是生產者和經營者。換句話說,他(她)購買商品的主要目的是個人或家庭需要,而不是商業或銷售,這是消費者最本質的特征之壹。作為消費者,其消費活動的內容不僅包括為滿足個人和家庭生活需要而購買和使用商品,還包括為滿足個人和家庭生活需要而接受他人提供的服務。但無論是購買和使用商品,還是接受服務,其目的都只是為了滿足個人和家庭的需要,而不是為了滿足生產經營的需要。
消費者權益是指消費者在消費領域所享有的權利,即在法律的保障下,消費者有權實施某種行為或要求他人實施某種行為,也可以有權不實施某種行為或要求他人不實施某種行為。這是消費者在法律上的權益。
安全權包括兩個方面:壹是人身安全權,二是財產安全權。這裏所說的人身安全權,是指生命健康不受損害的權利,即享有保持身體器官及其功能完整以及生命不受損害的權利。
財產安全權是指消費者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本身的安全,包括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以外的其他財產的安全。法律依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六條 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是****,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國家鼓勵和支持壹切組織和個人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社會監督。大眾傳播媒介應當做好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宣傳工作,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輿論監督。第五條 國家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國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費者依法行使權利,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國家倡導文明、健康、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消費方式,反對鋪張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