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如何判斷生產安全事故的標準?
生產安全事故的標準依據是《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壹般分為四個等級,根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直接經濟損失進行分類。即:
(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壹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重傷100人以上(含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壹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重傷1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下的事故。
鐵路交通事故等級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和壹般事故四個等級。
鐵路事故包括交通事故、旅客傷亡事故、行李包裹事故和貨運事故。確保運輸安全是鐵路的基本任務。鐵路運輸生產的安全狀況綜合反映了鐵路的管理水平、人員素質和設備質量。保障運輸安全主要是防止交通事故、旅客傷亡、貨物和行李包損壞。
根據設備損失程度(主要是機車、車輛、線路等技術設備)、傷亡人數、對行車產生噪聲的程度,中國鐵路交通事故分為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危險事故、壹般事故四類。旅客傷亡事故分為死亡、重傷、輕傷三類。行包事故可分為火災、被盜、丟失、破損、票貨分離或票貨不符、交付延誤、其他七類,按損失程度可分為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壹般事故三類。貨物運輸分為火災、盜竊、丟失、損壞、腐爛、汙染、濕損、票貨分離等九種。根據損失程度,分為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和壹般事故三種。
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僅是不特定人員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造成的;也可能是地震、臺風、山洪、雷擊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
肯定是車輛造成的。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沒有車輛就不能構成交通事故,行人相撞也不構成交通事故。事情發生在路上。道路是指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和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場所,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供公眾通行的場所。
法律依據: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按照下列程序確定:
1.壹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由縣級人民政府初步認定,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確認。
2.重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重傷5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事故,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初步認定,報省人民政府確認。
3.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造成500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由省級人民政府初步認定,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確認。
4.特別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00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初步認定,報國務院確認。
5 .已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事故,應作為生產安全事故上報。偵查終結後發現是刑事案件或者治安管理案件的,憑公安機關出具的結案證明,作為治安事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