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醫療保險:患者可以通過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來報銷醫療費用。不同地區的報銷比例和限額略有不同。
2.重大疾病保險:在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大病保險可以報銷部分高額醫療費用,包括肝病治療費用。
3、醫療救助:對於經濟困難的患者,可以向當地民政部門申請醫療救助,由政府給予補貼。
4、慈善捐助:4、慈善捐助:壹些慈善機構會對肝病患者的醫療費用進行壹定的資助。此外,關於肝病的相關法律規定,我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醫療機構發現患者患有乙肝、丙肝等法定傳染病時,應當及時報告,並積極開展預防和治療工作。
申請低保的條件:
1、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以及雖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但其有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城鎮居民。
2、尚有壹定收入,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本市當年城市低保標準的城鎮居民。
3、持有本市東城等城八區或其他郊區(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非農業戶口,與本市農業戶口或外地戶口人員結婚並在上述區落戶,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本市當年城市低保標準的城鎮居民。
4、原為本市非農業戶口,刑滿釋放、解除勞教後未及時辦理戶口手續,且當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本市城市低保標準的。
5.其他符合城市低保條件的人員。
小結,雖然國家沒有乙肝治療補助這項政策,但是有醫療 "慢性病 "補助政策,根據地區不同也有不同的政策,大家可以到當地具體咨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國家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
第二條
本省城鎮下列單位及其職工必須依照本規定參加基本醫療保險:
(壹)企業及其職工;
(二)機關、事業單位、中介機構、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其他組織。
(二)機關、事業單位、中介組織、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
(三)軍隊所屬單位及其無軍籍職工。本條例適用於上述單位的離退休人員。
第三條
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個人醫療帳戶和基本醫療統籌基金支付相結合的制度。個人賬戶所有權歸個人所有。統籌基金的所有權屬於所有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
反乙肝歧視的相關法律:
就業促進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不得以是傳染病病原攜帶者為由拒絕錄用,但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禁止傳染病病原攜帶者從事的工作除外。
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
第六十八條
違反本規定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用人單位招用人員從事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乙肝病毒攜帶者不得從事的工作以外的工作時,以乙肝病毒血清學指標作為體檢標準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並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改正。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壹千元以下的罰款;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