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國家稅務總局、中國民用航空總局關於試行民航電子客票報銷憑證有關問題的通知"
三、《行程單》的樣式由國家稅務總局會同中國民用航空總局確定(樣式附後)。行程單》為單聯機打發票,規格為238MM×106.6MM,票面內容包括:1:國家稅務總局監制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打印序號、旅客姓名、有效證件號碼、簽註、航次、承運人、航班號、座位等級、日期、時間、客票生效日期、生效日期、免費行李、備註、票價、機場建設費、燃油附加費、其他建設費、燃油附加費、其他稅費、合計、電子客票號碼、驗證碼、連續票、保險費、銷售單位代碼、填開單位(蓋章)、填開日期、查詢網址。行程單上暫不打印發票監制章。開票軟件由民航局統壹開發,下發各開票點使用。行程單》的領購方式、發票號碼、防偽措施暫由民航局確定,並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四、《行程單》采用全國集中印制。各航空公司、民航地區管理局於每年4月和11月底,向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上報半年 "行程單 "印制計劃,中國民用航空總局將對各機票使用單位的印制計劃進行匯總審核,並報國家稅務總局批準後,下達印制廠家印制。如需臨時加印,需報民航總局、國家稅務總局批準。各航空公司要將年度 "行程單 "連同出票數量和出票明細清單於次年1月31日前報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