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持有槍支罪的量刑標準細分是怎樣的?
1.非法持有槍支罪的量刑標準可以細分為:構成犯罪的,對行為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二十八條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依法配置槍支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第壹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壹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非法提供精神藥品罪的既遂量刑標準細分是什麽?
1.非法提供精神藥品罪的既遂量刑標準細分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罪的,處以罰金。
2.依法從事生產、運輸、經營、使用國家管制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的人員,違反國家規定,提供國家管制的能夠使人成癮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向走私、販賣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為牟利吸食、註射毒品的人提供國家管制的麻醉藥品和能夠使人成癮的精神藥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