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例所稱無線電臺是指下列電臺:
(壹)固定無線電臺;
(二)船舶、機車、航空器上使用的標準無線電臺;
(三)移動電話(站);
(四)其他無線電臺。第三條 省無線電管理局負責全省除軍隊系統以外的無線電管理工作;其依法在設區的市設立的派出機構(以下簡稱無線電管理機構)負責本轄區除軍隊系統以外的無線電管理工作。
無線電監測站作為無線電管理的技術機構,負責無線電信號監測,為無線電管理和監督檢查活動提供技術支持。
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工商行政管理、海關、質量技術監督、城鄉規劃以及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協助、配合無線電管理機構做好無線電管理工作。第四條 省無線電管理局會同省發展改革等有關部門,根據國家無線電管理規劃和本省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編制全省無線電管理規劃和技術設施建設規劃,合理布局本行政區域內的固定無線電臺站,按照有關規定落實環境保護要求,支持應用發展新技術,推動相關基礎設施****build **** 享。第五條 依法設置、使用無線電臺站和研制、生產、進口、銷售、維修無線電發射設備的,其合法權益應當受到保護。第六條 無線電頻譜資源屬於國家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保護國家頻譜資源、維護空中電波秩序的義務,並有權檢舉、揭發侵占國家頻譜資源、擾亂空中電波秩序的單位和個人。第二章 無線電臺的設置和使用管理 第七條 設置和使用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規定的地面公眾移動通信終端、單收電臺、微功率短距離無線電發射設備以外的無線電臺,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規定的條件,並依法向無線電管理機構申請辦理無線電臺執照。
未取得無線電臺執照或者無線電臺執照有效期屆滿的,不得使用無線電臺。不得轉讓、轉借、塗改、偽造無線電臺執照。第八條 設置、使用有固定地址的無線電臺站,由無線電臺站所在地的無線電管理機構實施許可。設置、使用無固定地址的無線電臺站,由申請人住所所在地的無線電管理機構公安部門實施許可。第九條 無線電臺站使用無線電頻率依法需要取得無線電頻率使用許可證的,其無線電臺站執照有效期不得超過無線電頻率使用許可證規定的期限;不需要取得無線電頻率使用許可證的,其無線電臺站執照有效期不超過5年,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必須在期限屆滿前30個工作日內按照本條例第七條的規定提出續期申請。第十條 無線電臺經批準使用後,必須按照批準的項目開展工作,不得擅自改變地址、呼號和有關技術參數,不得發送和接收與工作無關的信號,不得對其他無線電臺業務造成有害幹擾。確需變更項目的,必須辦理變更手續。
禁止利用航空、水上通信和航海對無線電臺造成有害幹擾。第十壹條 無線電臺的停用、撤銷或報廢,必須到原核發無線電臺執照的單位辦理停用或註銷手續,並由省無線電管理機構或其所屬機構監督辦理。
停用的無線電臺恢復使用,須經原審批機構同意。第十二條 設置無線電臺(站)應當遵守國家環境保護的規定,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無線電波產生的電磁輻射汙染環境。
在山體、鐵塔、高層建築或者機場周圍設置無線電臺(站),應當進行必要的電磁兼容分析,嚴格控制,合理布局。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為他人設置、使用無線電臺站提供場所、設備和其他設施。第三章 無線電頻率管理 第十三條 無線電頻率資源實行有償使用期制度,無線電頻率可以采取分配、招標或者拍賣的形式指配。
無線電頻率的指配和使用,必須遵守國家有關頻率管理的規定。第十四條 省無線電管理機構應當根據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對無線電頻率的劃分和分配,按照權限規劃和指配無線電頻率。
使用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委托國務院有關部門指配頻率的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應當做好使用頻率的具體規劃,並報省無線電管理機構備案。
2023年疫情構成1
春節前,我媽跟我說:“現在有壹種新型冠狀病毒,國家還沒有針對這種病毒的藥物研發出來,我們要少出門。”從那以後,我發現父親好像變了壹個人。
我父親是壹名醫生。聽說疫情的時候,我很少見到他。每次回家,他只是在家呆30分鐘。我叫他“30分鐘爸爸”。
叮咚,門鈴響了。
媽媽說:“壹定是爸爸。”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