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北京商標註冊流程:
1,形式審查
經形式審查,申請手續完備,申請文件填寫符合規定的,商標局出具受理通知書。
申請手續不全或未按規定填寫申請文件的,出具駁回通知書並退回,申請日期不予保留。
申請手續基本完備或者申請文件基本符合要求,但需要補正的,商標局出具《商標註冊申請補正通知書》。申請人在期限內補正並交回商標局的,保留申請日;未補正或者逾期補正的,商標局發出駁回通知書並退回,申請日不予保留。
2.實質性審查
商標申請通過形式審查後進入實質審查。經實質審查,對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的商標申請,商標局予以初步審定,並予以公告。
駁回申請的,應當向申請人發出駁回通知書。
商標局認為商標註冊申請內容可以修改的,應當出具審查意見。如果申請人在期限內提出答復,商標局將繼續審查。
經初步審定的商標,由中國商標局在《商標公告》中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可以對中國商標局初步核準的商標提出異議。
經裁定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由中國商標局核準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在《商標公告》上予以公告;裁定異議成立的,不予核準註冊。
3.審查請求
在商標註冊過程中,申請人對商標局駁回商標註冊申請不服的,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核準或者不予註冊的最終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當事人對商標局的異議裁定不服的,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終局決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
2.北京商標註冊時間:形式審查(3個月左右)-實質審查(9個月左右,其中實質審查3個月,2018年底審查時間將縮短至6個月)-公告初審(3個月左右)-發證(授權後1個月左右,具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