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藥品的取用原則
1、使用藥品要做到?三不?:不能用手直接接觸藥品,不能把鼻孔湊到容器口去聞藥品的氣味,不得嘗任何藥品的味道。
2、取用藥品註意節約:取用藥品應嚴格按實驗室規定的用量,如果沒有說明用量,壹般取最少量,即液體取1-2mL,固體只要蓋滿試管底部。
3、用剩的藥品要做到?三不?:即不能放回原瓶,不要隨意丟棄,不能拿出實驗室,要放到指定的容器裏。
4、實驗時若眼睛裏濺進了藥液,要立即用水沖洗。
二、固體藥品的取用
1、塊狀或密度較大的固體顆粒壹般用鑷子夾取,
2、粉末狀或小顆粒狀的藥品用鑰匙(或紙槽)。
3、使用過的鑷子或鑰匙應立即用幹凈的紙擦幹凈。
二、液體藥品(存放在細口瓶)的取用
1、少量液體藥品的取用---用膠頭滴管 吸有藥液的滴管應懸空垂直在儀器的正上方,將藥液滴入接受藥液的儀器中,不要讓吸有藥液的滴管接觸儀器壁;不要將滴管平放在實驗臺或其他地方,以免沾汙滴管;不能用未清洗的滴管再吸別的試劑(滴瓶上的滴管不能交叉使用,也不需沖洗)
2、從細口瓶裏取用試液時,應把瓶塞拿下,倒放在桌上;傾倒液體時,應使標簽向著手心,瓶口緊靠試管口或儀器口,防止殘留在瓶口的藥液流下來腐蝕標簽。
3、量筒的使用 A、取用壹定體積的液體藥品可用量筒量取。 讀數時量筒必須放平穩,視線與量筒內液體凹液面的最低處保持水平。俯視讀數偏高,仰視讀數偏底。 B、量取液體體積操作:先向量筒裏傾倒液體至接近所需刻度後用滴管滴加到刻度線。註意:量筒是壹種量器,只能用來量取液體,不能長期存放藥品,也不能作為反應的容器。不能用來量過冷或過熱的液體,不宜加熱。 C、讀數時,若仰視,讀數比實際體積低;若俯視,讀數比實際體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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